330余萬份假機票網絡熱銷 檢方稱能報銷為主因
據法制日報 通過網絡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330余萬份,非法獲利13余萬元——這起令人震驚的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案,近日由河南省鄭州市惠濟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現年27歲的被告人楊華,曾從事過機票銷售工作,對機票行程單的銷售行情比較了解,知道里面利潤比較大。2009年9月,他與被告人王金龍商量,以制作、出售假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賺取錢財。之后,兩人出資購買了印刷機、曬版機、打碼機、航空機票專用紙張等設備和物品。
2010年3月,王金龍租用鄭州市惠濟區花園口村一民房,伙同楊華先后雇傭被告人馬猛、張元、李帥帥、邢喜平及系未成年人的吳某、杜某、王某非法印制生產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
“他們分工明確,對印刷質量要求頗高!睋䴔z察官常麗娟、王凌云介紹,為確保印刷質量,楊華、王金龍指定熟悉印刷業務的馬猛負責技術指導,張元、李帥帥、吳某、杜某、王某負責操作制假機器,邢喜平負責點數、裝箱、記賬。行程單印刷完畢后,由楊華、邢喜平通過網絡QQ在互聯網上聯系客戶,王金龍通過物流公司對外發貨銷售。
“該行程單可以作為報銷憑證,因此在網上銷售火爆!睓z察官常麗娟、王凌云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民用航空局聯合印發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管理辦法》規定,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納入發票管理范圍,由國家稅務總局負責統一管理,套印國家稅務總局發票監制章,是旅客購買空運企業民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的付款憑證或報銷憑證。乘坐飛機出行屬于高消費行為,票面金額較大,因此假電子客票受到能夠將此作為報銷憑證的人員的青睞。
據辦案檢察官透露,假電子客票的購買者大都為旅行社等單位,銷售地點遍及北京、上海、山東等地。2010年6月4日,公安機關查獲該印制點時,當場查扣印制好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成品108箱,共計54萬份,半成品130余萬份,經鑒定,涉案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均系偽造。
“從開始造假到案發,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里,被告人就通過網絡出售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330余萬份,非法獲利13余萬元!背{惥、王凌云分析認為,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電腦技術、照相制版等現代化印刷技術的普遍運用,不法分子制售的假機票制作精良、難辨真偽,使一些購買者心存僥幸,即使被發現,因涉及金額不大,一般只會被處于罰款,很難追究其刑事責任。不管購買假發票者的動機如何,其目的都要以假發票作為原始憑證入賬才能實現,這就要求相關單位嚴肅財經紀律,加強單位負責人的內部監控意識,明確和加大單位負責人的法定責任。本報記者鄧紅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