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房被隔出17個床位 分割出租隱患重重(圖)

湘雅附二醫(yī)院附近,一家住房被隔成很多房間用來出租。圖/記者秦樓

書院路一家小旅館內(nèi),幾十平米的房子被木板隔開成一個小包廂,里面共有四個床位。圖/實習生謝匡時
從4月到5月,長沙市住建委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處副處長黃桂香一直忙得不可開交。
案頭放著國家住建部于2010年12月出臺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黃要做的是參與起草基于該辦法的一份“長沙細則”。
根據(jù)計劃,這份針對房屋租賃管理的規(guī)范性文件將于今年二季度頒布實施。
4月3日,高橋新村一間出租房起火,6歲男孩文文(化名)殞命火中。起火的房屋是一個用木板分隔的“房中房”,在住建部頒布的“辦法”中,它被視為“非法”。
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這種“房中房”分布長沙各處。另一事實是,長沙“至今沒有一起查處房中房的先例”。
黃桂香無意中得知了這個孩子的死亡,于她的工作有了新的意義。
本報記者張祥 張樹波
長沙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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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起悲。骸胺恐蟹俊逼鸹饖Z命
“爸爸!哎呀……”4月3日上午8點58分,黃志輝接到了兒子文文的電話,聲音微弱,周圍夾雜著“噼噼啪啪”的聲音。但很快,兒子什么聲音都沒有了。
黃志輝感覺到出了事,迅疾回家。但一切都晚了,房子被大火燒得精光,兒子的尸體蜷縮在床下——門被反鎖,6歲的他根本無法逃生。
今年2月,黃志輝攜妻帶子從望城來到長沙高橋新村,租住了這間由倉庫分割的小房間,約20平米,每月租金240元。
倉庫的二樓用木板隔成了12間房,房屋擁擠,過道狹窄,這是一家三口暫時的家。白天,夫妻倆忙于生意,無暇照顧兒子,只好把兒子留在家中。為了防賊,出門時,夫妻倆會把一個手機留在家里,并反鎖房門。
“墻是木頭的,地板是木頭的,天花板也是木頭的,房間里沒有滅火器!秉S志輝只租了一個季度,他知道這房子不安全,本打算5月份就搬走,但沒來得及。
文文之死并非個案,記者在采訪中,還得知另一起類似的悲劇。
去年3月31日晚,開福區(qū)大王家巷原長沙木工廠內(nèi),一棟5層樓房突發(fā)火災,4人死亡,其中一名男子情急之中跳樓身亡,他懷有身孕的妻子也未能逃生。
時隔一年后,記者再次來到大王家巷,起火的樓房早已被拆除,只剩下一塊數(shù)百平米的空坪。
湘雅路街道辦工作人員說:“出事前,工作人員多次登門登記流動人口。里面很擠,有人在樓道里堆放垃圾,我們提醒了很多次,但還是出事了!
起火的樓房修建于近半個世紀前,樓內(nèi)每間房都被屋主隔成多個小間出租,大部分租客是在大王家巷賣菜的生意人,他們白天在外做生意,傍晚才回來,炊煙四起時,整棟樓籠罩在煙霧里。
大王家巷的居民對那起火災記憶猶新,“像個大炸彈,火一下就沖到第五層了!背簇浀昀习尻惥昃暾f,因為擔心安全,在起火前一個月,她與丈夫在巷子對面盤下了一個店鋪住著。
樓房起火時,陳娟娟看著自己住過的房子變成火球,頓時“脊背發(fā)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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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訪:一間房被隔出17個床位
這種被木板分隔出租的房間,俗稱為“房中房”,全國各地廣泛存在,在長沙,尋找一間“房中房”也非難事。
4月6日下午,記者在長沙理工大學附近的書院路找到一家出租房。順著油漆刷寫的路標走進,老板在做晚飯,一陣辣椒味熏得記者直咳。門口堆著煤氣罐和雜物,屋里燈光昏暗。
記者自稱是找工作的大學生,想短住幾天。老板指著幾間用木板隔成的小房間說:“這個10塊一晚!庇浾邤(shù)了一下,房間里共有17個床位。
老板說,這家小旅店已開了5年,床位價位從6元到15元不等,獨有的一個雙人間每天15元,“那是給情侶住的,有電器和廁所!
記者租下木板房內(nèi)兩個下鋪床位。木板房里放著一只煙灰缸,記者點燃一支煙,老板沒有反對,只是提醒:“不要把煙頭丟地上。”
晚上7時,租客們回來了,狹小的空間更加擁擠,不到一米寬的過道里,大家只能側(cè)身而過。
看電視時,租客們每人點燃了一支煙,房間里煙霧彌漫。這時,老板走過來盯著他們的煙頭,反復交代:“不要丟地上,起火就麻煩了!闭f著,她把幾個鐵皮油漆桶踢到他們腳下,這是她特制的煙灰缸,不會因為煙頭沒踩滅而引起火災。
“老板蠻會賺錢呢,幾塊木板一隔,裝幾張床就能出租。不過真有點不安全!眮碜栽狸柕睦咸K感嘆,他白天出門時,一定會把貴重物品帶上,不敢放在出租房里。
聊了幾句后,一位租客突然說:“這里要是起火,誰跑得掉哦?”租客們一陣沉默,抬頭盯著屋頂?shù)哪切┤习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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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至今沒有查處先例”
在燒死文文的出租屋周邊,上百個由倉庫改造的“房中房”毫無秩序地分布著。記者走訪了這里的部分出租房,沒有看到一個滅火器。一些房屋角落里放著煤氣罐,大紅色橡皮管顯得扎眼。
除了高橋新村這樣的城郊結(jié)合部,“房中房”還分布在繁華的城區(qū)內(nèi),如醫(yī)院、車站、高校以及建設工地附近。
相比于普通月租房,以短租見長的“房中房”具有價格便宜、隨住隨走、靠近工作地點的優(yōu)勢,每天的租金只相當于一份盒飯錢,這吸引著大量農(nóng)民工、大學生等人群租住。
讓人擔憂的是,其先天性的消防、治安、建筑安全等隱患,似乎被人忽略了。
一名從事房屋租賃的人士告訴記者,被改建的“房中房”有兩類,一類是直接對房屋進行拆建,甚至拆除承重墻后,把房間改建成多個小間,“這樣的房子最危險,樓板的承重失去平衡,隨時都有坍塌的可能。”第二類是用木板在房間內(nèi)隔出多個小間,分割出租。
過道狹窄、消防設施缺乏、人口流動性大、衛(wèi)生條件差,是這兩類“房中房”共有的特點。
2010年12月,國家住建部頒布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shù)厝嗣裾?guī)定的最低標準!
這意味著,將房屋分割出租被視為“非法”。
針對“房中房”的治理,外省早有舉措。2009年4月,廣州市制定了“房中房專項聯(lián)合整治工作方案”,以市政府牽頭,公安、工商、住建委等多個部門聯(lián)合組成的“房中房治理領導小組”,勒令限期拆除“房中房”。
這是一場以政府名義掀起的“房中房之戰(zhàn)”。
整治過程中,治理領導小組組長、廣州市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張桂芳曾一度因相關部門執(zhí)行不力,怒斥建委和房產(chǎn)局失職,此事被多家媒體曝光。
而在長沙,至今沒有明文規(guī)定“房中房”違法的文件,也“沒有一起查處房中房違法出租的先例”,長沙市住建委房屋租賃市場管理處副處長黃桂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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醞釀“長沙細則”求解“房中房”
從4月到5月,黃桂香的工作都圍繞著計劃于二季度出臺的“出租屋管理規(guī)范性文件”展開。大王家巷和高橋新村的大火,黃桂香都有所耳聞。
“但長沙至今沒有出臺相關細則,即使知道房中房出租是違法的,我們找不到具體條例來執(zhí)法。”黃桂香說,甚至長沙市規(guī)定的人均租住面積最低標準是多少,她也未能查到。
今年2月份,長沙市出臺相關辦法,設立出租屋“協(xié)管員”制度和出租屋內(nèi)重大案件事故責任追究制度,但兩項制度均是針對流動人口登記和出租屋內(nèi)治安管理等方面問題,并無禁止“分割出租行為”的明文規(guī)定。
難度不僅在于執(zhí)法依據(jù),還有對“房中房”的登記摸底很復雜,“目前長沙登記在冊的出租屋,可能不到實際數(shù)量的百分之一”。
同時,“短租房的市場很大,取締的話,市場需求將得不到保證。所以一味取締房中房可能行不通,也不現(xiàn)實,更可行的辦法是規(guī)范管理。”黃桂香說,“但難度就在這里,從商品出租房登記備案到出租行為、流動人口管理,牽涉到很多部門,所以需要市政府出臺詳細周密的政策性文件。”
“市政府計劃在今年二季度出臺針對房屋租賃管理的規(guī)范性文件!秉S桂香說,“國家明令禁止對房屋分割出租,規(guī)范性文件需要對此進行細化,明確法律責任!秉S桂香參與了起草這份文件,正忙著與公安、工商等多個部門溝通協(xié)商。
她希望文件中能多一些條款,如出租屋登記備案、執(zhí)法依據(jù)、查處方式等,能對“房中房”整治產(chǎn)生實際效力,“有了細則,我們可以把了解到的事實舉報給公安、工商、消防等執(zhí)法部門,管理起來就順理成章了!
“住建部的《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在長沙宣傳得不夠,長沙的規(guī)范性文件如果出來,麻煩你們對它多一些宣傳!秉S桂香很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