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女子遭遇車禍身亡 過路警車被疑見死不救
5月12日下午,24歲的戴微騎著電動車在瀘州龍馬潭區隆盛物流公司門口,被一輛大貨車撞倒。送醫后,因搶救無效死亡。車禍發生后,一輛瀘縣警車正好路過。有群眾請求,希望警車能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但遭到拒絕。
昨日下午,瀘縣公安局表示,警車當時沒有運送這名重傷病人,一方面是通過電話了解到,醫院救護車很快將抵達現場。另一方面是擔心盲目搬動傷者,會給傷者帶來二次傷害。
修理店老板急送傷者上醫院
戴微的丈夫范波昨日介紹,12日18時30分,他接到電話,說妻子遭遇車禍。等他趕到瀘醫附院時,參與搶救的醫生說,未能挽回傷者性命。他事后了解到,車禍發生后,曾有一輛警車路過,當時就有現場群眾請求,希望警車能將傷者火速送往醫院,但對方拒絕了這一要求。附近一修理店的老板駕駛面包車,將戴微送到了醫院。
駕車將戴微送往醫院搶救的修理店老板張利華介紹:“當時我正好下班路過,看著警車不送。我就說,把傷者搬到我車上吧!然后我一路疾馳,往瀘醫附院駛去。一路上連闖了好幾個紅燈!
警方調查:當時120說馬上到
了解到當時路過車禍現場的,是瀘縣公安局民警后,戴微的家屬向瀘縣公安局反映了情況。
昨日下午,瀘縣公安局表示,接到反映后,該局組成了調查組展開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5月12日下午,瀘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武華江、黃磊駕車前往瀘州城區詢問一起交通事故的證人。當日18時許,途經龍馬潭區隆盛物流公司附近,發現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駕車民警主動靠邊熄火停車詢問情況,得知群眾已報120。
坐在副駕駛位置著便裝的民警黃磊得知群眾已報120未報110后,于18時零4分用手機撥打了110。群眾看到有警車停下,便抬著受傷婦女向?康木囘^來,要求民警用警車將受傷婦女送到醫院。
為了核實情況,武華江隨即撥打了120,詢問得知,離現場較近的龍馬潭區瀘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急救車已出發。民警通過初步觀察,該婦女無明顯外傷,面色蒼白,判斷可能受到嚴重的內傷。
18時零8分,已在途中的瀘州市第二人民醫院120急救車上的醫務人員向武華江回撥電話,了解受傷婦女傷情和具體地點并告知民警急救車“馬上到”。與此同時,事故現場附近有人開了一輛長安車將傷者抬上車送往江陽區瀘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搶救,該車18時24分到達瀘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急診科。
民警考慮到事故發生地離瀘州市第二人民醫院較近,且該醫院急救車告知“馬上到”。為了有效救助傷員,民警曾勸阻群眾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擔心造成二次傷害,為此與在場群眾發生爭執。
長安車離開事故現場兩三分鐘后,瀘州市第二人民醫院的急救車到達現場,醫務人員見傷者已送走便立即返回。
瀘縣公安局表示,通過調查,18時零4分~18時零8分,兩民警共撥打110報警4次、撥打和接聽120急救電話3次。警車沒有運送傷員,一方面是了解到救護車將很快到達現場。另一方面是因為傷者傷勢較重,傷情不明,擔心貿然搬動導致發生二次傷害。
專家:等待救護車可能最安全
車禍發生后,是不是想盡一切辦法,盡快將傷者送往醫院最好呢?瀘州市緊急救援120指揮中心主任劉大勇表示,城區范圍內,120救護車都能很快到達現場,等待救護車可能才是最安全的。特別是對于一些傷勢較重、傷情不明的傷者,情況更是如此。“因為急救常識的缺乏,一不小心就會導致二次傷害發生。比如脊椎受損嚴重的傷者,如果搬運不當,最嚴重的甚至可以直接導致傷者死亡。”
緊急救援120指揮中心表示,車禍發生后,首先要避免慌亂,應立即滅火或排除發生火災的一切誘因,并向急救中心呼救。其次,應立即開展自救,做好驗傷分類,以便及時救護。要特別預防傷員頸椎錯位、脊髓損傷,在搬運和轉送過程中,頸部和軀干不能前屈或扭轉,應使脊柱伸直。絕對禁止一個抬肩一個抬腿的搬法,以免發生再損傷。有搏動性或噴涌狀動脈出血,暫可用指壓法止血;有木樁等物刺入體腔或肢體,不宜現場拔出。(四川新聞網 張柄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