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愛不成殺死對方 無膽自殺投案獲無期
中新網無錫6月16日電 (記者 唐娟)大學畢業本該干一番事業的小吳,卻身陷“單相思”不能自拔,在求愛不得的情況下,競意欲與對方死后相守。一個花季生命在他手里結束了,而小吳卻沒有勇氣自殺,無奈之下選擇了投案自守。16日,記者在無錫中院了解到,小吳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小吳自幼家貧,父親收廢品供其讀書。寒窗苦讀十二年,成功考入大學使小吳和這個家庭看到了改變生活的希望。畢業后,小吳和同齡人一樣夢想著干一番事業。
然而,有著大學學歷的小吳“情商”卻不高,2009年11月,小吳在江陰工作時認識了在足浴店上班的曉雨,一見鐘情的小吳對她展開了愛情攻勢,然而,曉雨的回應卻總是不冷不熱、若即若離。經過一年時間的苦苦追求,小吳費盡心思仍然沒有贏得曉雨的芳心,甚至只換到她的嘲笑和警告。
此時,小吳又剛剛丟了工作,這段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感情更讓他感到深深的挫敗感,絕望之余,他決定要和曉雨一起死。2010年10月的一個晚上,小吳攜帶水果刀來到曉雨下班必經的公交站臺守候。第二天凌晨1點多,當曉雨和同事路過時,小吳上前攔住曉雨,用刀猛割其頸部,使曉雨當場死亡。隨后小吳逃離現場,回到住處嘗試割腕自殺未成,在惶恐中撥打110投案自首。
法官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小吳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慮到小吳有自首情節,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據了解,小吳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但平時沉默內向,與周圍的人缺少溝通,朋友不多。沒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愛情觀,這是小吳在遇到感情問題時不能正確對待,最終造成慘劇的主要原因。法官提醒大學生需引以為戒,重視人格的全面培養,以更自信、更成熟的心態面對漫漫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