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先后遭兩輛車撞擊身亡 司機撞人后均逃逸
本報訊(記者劉薇)徐女士深夜在順義一馬路行走時,先后被司機郭某、劉某駕駛的車輛撞擊身亡。記者昨天獲悉,最先撞人的司機郭某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與此同時,徐女士的家人將肇事的郭某、劉某一同告上法院,索賠87萬余元。
被撞的徐女士31歲,是順義區人。她的家屬訴稱,去年9月21日凌晨1時20分許,徐女士下班步行至順義區順安路牛山一中分校北側時,被22歲的男子郭某駕駛吉普車撞倒,后郭某未救助倒地的徐女士,便駕車逃離現場。接著,34歲男子劉某駕駛小轎車行駛至此時,再次與倒地的徐女士相撞。事發后,劉某也駕車逃逸。最終,徐女士因重度顱腦損傷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事發后,郭某、劉某相繼到公安機關主動投案。市公安局順義分局交通支隊認定,前車司機郭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后車司機劉某負次要責任,徐女士無責任。
徐女士的家屬稱,據他們了解,郭某駕駛的吉普車為周某所有;劉某駕駛的轎車為他本人所有,兩車在不同的保險公司均投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認為他們均應對徐女士的死亡承擔責任,徐女士的家屬將兩肇事者告上法院,索賠各項損失共計87萬余元,并要求兩家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郭某、周某及劉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此,后車司機劉某口頭答辯稱,事發時天黑且下著大雨,他沒想到路上還會躺著一個人。他對交通隊做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沒有異議,此前已為死者家屬墊付了喪葬費2萬元。對徐女士家屬這次提出的索賠,他愿聽從法院判決。
據悉,前車司機郭某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公訴機關認為,郭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交通事故主要責任,應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除了這起交通肇事案外,檢方還指控,去年8月的一天下午,郭某伙同7個人以打車為由將一名黑車司機騙至懷柔,無故對司機進行毆打,致其鼻骨骨折、左側上頜骨額突骨折,經鑒定構成輕傷。同時,郭某等人還持鎬把打砸對方的夏利牌轎車,經鑒定,車輛受損價值為3700元。
目前,郭某及其他幾名被告尚未就徐女士家屬的民事索賠進行答辯。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