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妻子辦離婚時在民政局被岳父砍傷
西部網訊 現在年輕人都知道婚姻自由,但昨天(6月29日)三原的小伙子小陳和妻子去辦理離婚,在民政局的大廳里被岳父砍了兩刀。
在三原縣人民醫院,記者看到小陳的半邊臉被紗布包得嚴嚴實實,醫生說他的臉上有兩條明顯的傷口,已經縫了十幾針了。
記者:你這傷是咋來的?
小陳:砍傷的。
記者:誰砍的?
小陳:丈人。
記者:為啥?
小陳:離婚的事。這我根本就沒有想到,如果想到的話就不會過去(離婚)。
據小陳說,昨天下午兩點多,他按照和妻子的約定,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在大廳里碰到了岳父。
小陳:等過去以后說(退還)禮錢的事,我就問她有沒有帶禮錢,就踢了她一腳,她媽就從背后開始打我,她爸就劈了我一刀。
記者:拿啥劈的?
小陳:砍刀。
小陳說他和妻子是經人介紹認識的,結婚時間并不長。
小陳:從結婚到現在一年半,在一塊兒的時間有兩個月。
長期的聚少離多,夫妻倆的感情并不好,經常為了一些小事吵架。
小陳:先是她提出來,她提出后把娃打掉了,她又不離了。
小陳說開始他并不想離婚,最后覺得兩人實在是不合適,可妻子的家人并不同意。
記者:對你們倆要離婚這件事她家人是什么態度?
小陳:不同意。
記者:為什么?
小陳:就是看上我家(條件)了。
三原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的民警說,接到報警后他們已經以立案調查,而小陳的岳父砍完人后就逃跑了,警方正在追捕中。而小陳說,岳父能這么狠心的砍傷自己,讓他對這段婚姻更是心灰意冷,年輕人的婚姻問題本應該由自己處理,小陳的岳父這兩刀不僅將女兒女婿的婚姻徹底毀了,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實在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