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暴尸”荒野 81歲父親20年堅持討說法
爭議:三個公告和一份會議紀要
那天彭毅的尸體被發現"暴尸"荒野的時候,父親彭賢佑外出做工不在家里。彭賢佑說, 家人是1990年12月17日中午在西巖趕集時才知道彭毅的死訊。據了解,最先在第一時間接到彭毅死訊的是彭毅的舅舅肖道良,"辦公室主任劉躍發告訴我,莊稼村的山腳下死了一個人,可能是我的外甥彭毅。"肖道良一聽,立馬坐車來到現場,一看,確實是彭毅死在這里,于是,他趕緊通知了彭毅的家屬。回到縣城,肖道良又親自找到時任縣公安局副局長王才會的辦公室報案。
"案發后,縣公安局準備偵查,后因縣檢察院介入,公安刑偵部門便撒手不管了。"81歲的父親彭賢佑說出這句話時,記者發現他的手便顫動起來,有種想哭的感覺 。
彭賢佑說,當時自己曾多次找到城步縣公安局一位在1990年12 月18日到現場解剖和查驗彭毅尸體的何姓法醫,何姓法醫多次明確地告訴他,尸檢時發現彭毅的前額有電棒灼傷的痕跡和脾臟大出血,證實屬外傷影響致死。"社會上有傳言,那天晚上,有人看見彭毅被檢察院的人帶到縣檢察院對面的一家叫儒林醫院打針。"父親彭賢佑說一直想找到這個證人,但是苦尋未果。
記者在村民楊宗盛的口中證實了上述說法,"法醫把死者的腸子翻出來,我看到肚子里面全部都是黑色的淤血。"楊宗盛說,當時自己在尸體現場的附近放牛,目睹了現場公安人員解剖尸體的全過程。
彭賢佑認為兒子身體一直很好,根本沒有什么患肝硬化等之類的病。而被檢察院傳喚問話后,就死在離縣城距離有5華里的荒坡上,世界上哪有如此湊巧的事情發生?于是,家屬一行人跑到城步縣檢察院討說法,卻都被阻擋在門外。據當時參加彭毅死亡喪葬費協商會議的村民彭賢應回憶,當天,城步縣檢察院門口一共貼出三張告示。第一次寫著"彭毅的死與檢察院無關",家屬請人來拍照,遭阻止,并撕去公告;接著又張貼"彭毅是神經錯亂后心肌梗賽而死"的第二次公告;最后換上第三個告示"彭毅是自己到莊稼村后摔死的"。彭賢應說,當時每貼一張公告都有人把守,不準任何人拍照。
記者在調查時了解,由于當時死者家屬強烈質疑彭毅是被城步縣檢察院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打死的,希望縣人民檢察院能給個說法。但在幾天的協商調解中,檢察院工作人員一邊安撫家屬吃住,一邊做工作希望家屬盡快將彭毅的尸體入土安葬。當年參加喪葬費調解的村民彭賢應告訴記者,當時檢察院只肯出4000元錢(注:家屬另稱只有2000元),并要他代為簽字,他不同意簽字,后面是死者彭毅的二叔彭賢利簽字后在縣檢察院的財會室領取了喪葬費。"檢察院的楊大書叫了一輛車子將我們送回溫塘村,并安慰我們,說要家屬盡快將彭毅安葬好,對彭毅的死他們會公正處理的。"彭賢應回憶。
可是,相關部門最后對彭毅的死亡做出的處理決定是:彭毅私自離開縣檢察院后摔死的,跟縣檢察院無關。記者在一份1991年2月2日做出的《法醫檢驗尸體簽定書》上看到:1990年12月20日,邵陽市公安局法醫和城步縣公安局法醫對彭毅的尸體進行了復驗。鑒定書結論是彭毅患肝硬化,因在12月15日被縣人民檢察院傳喚,致使精神受到一定創傷,從而出現精神障礙、情緒不穩而往塔溪鄉肖家沖方向出走。最后結論是死者彭毅不是因暴力打擊致死,而是身患肝硬化、脾淤血、肝病綜合癥引起精神障礙從一米多高土坑摔下致死的。 同時,記者又在死者家屬出具的一份《關于彭毅死亡一事有關問題研究會紀要》文件中看到,會議認定彭毅在檢察院問話后私自離開而造成死亡,故縣人民檢察院對彭毅死亡沒有任何責任。
父親彭賢佑卻認為這個"尸檢簽定書"很荒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他告訴記者,縣檢察院為何迫不及待的介入案件,讓人懷疑。彭賢佑還說,城步縣公安局第一次解剖的尸檢鑒定從未向我們出示,而第二次解剖的尸檢鑒定書被隱瞞了16年之久。"我是在2007年上訪湖南省公安廳時被城步縣公安局接回,縣公安局才將這一份有很多錯別字的復印尸檢簽定書給我。"彭賢佑說,他曾經找到第一次參與尸體解剖的縣公安局一位何姓的法醫,這位法醫告訴他:"我是參加過彭毅尸體解剖,但是這個尸檢鑒定書不是我寫的,我也沒有在尸檢鑒定書上簽字。尸檢鑒定書上公章是誰蓋的,我也不曉得。"
而讓父親彭賢佑更為疑惑的是, 2011年6月,彭賢佑在城步縣公安局要求申請查看彭毅的尸檢鑒定原件時發現,縣公安局岀示的彭毅尸檢鑒定原件蓋的印章、位置與2007年同為縣公安局給彭賢佑尸檢鑒定復印件的印章、位置竟然不一致。彭賢佑還告訴記者,彭毅的一塊上海手表和衣袋里的一塊錢至今還尚存在城步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