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中被燙傷 金陽醫院要求私了且須“保密”
貴網9月18日訊(黔中早報記者 文林 實習生 陳程) 近日,苗苗女士向記者反映,她因闌尾炎住進金陽醫院,卻在做手術的過程中被燙傷了。然而,院方卻沒有把這事告知她,事情“敗露”后,才又表示私了,但私了的前提竟是要先答應“保密”。
苗苗是6月29日凌晨3點鐘住進醫院的。但因為當時沒帶錢,所以一直拖到早上6點多的時候才動手術。手術非常順利,令苗苗感到不適的是,過了十多天,她還感到刀口處很痛。醫生護士也對她的術后恢復非常重視,并建議她“晚幾天出院”。而在苗苗出院后,院方還堅持讓苗苗去醫院換藥。但就在換藥的過程中,苗苗的老公卻發現,苗苗傷口處的皮膚被燙傷了。
“他(醫生)跟我說,在做手術的時候,手術燈有點燙,把我的皮傷燙傷了。”在那時候,苗苗才知道被燙傷的事。
事后,苗苗找到了醫院,給出一個明確的答復并給予相應的賠償。金陽人民醫院答應拿出13500元來了斷。但提出了一個前提條件:要求患者保密。對此,苗苗表示無法接受。
院方承認,苗苗的刀口灼傷,是醫療器械發生的問題,“是個意外”,并且也積極的做了處置。但就為患者被燙傷后10余天仍不告知患者的問題上,金陽人民醫院醫務科醫生楊華稱“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而談到雙方協議中提到的“保密條款”,醫院給出的解釋是:對于賠償的數額進行保密,而不是對這次手術意外進行保密。
“她理解成你(院方)在這件事情上,你要我們閉口,封口費。這可能是她自家理解的。”楊華說。
最后,金陽醫院表示,調解已無可能,希望依法來處理這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