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佳電視機無故自燃 廠家稱已過安全期造成
2011年8月,記者從正點網了解到,福建省永安市王小姐家所使用的康佳電視機在未使用的情況下無故自燃,造成屋內物品嚴重燒毀。而康佳集團卻以電視機已過安全期為由,推卸責任,不予負責。
康佳電視機無故自燃
2011年7月30日,是個雷雨天。晚上10點,王小姐回到家中發現燈打不開了,電源全部跳閘。仔細查看后發現,主臥電視機柜的位置燒得面目全非,電視機與電視機柜都燃為灰燼。兩個臥室、一個客廳的墻壁都被熏黑,衣櫥、窗簾、窗戶、沙發、被子、衣物均有不同程度的燒毀。
王小姐立即致電康佳集團告知了這一情況。過了兩三天,廠家派人過來查看后表示,電視機的安全期為七年,而王小姐的電視機已經過了安全期,所以才會自燃。王小姐表示,電視機購買于2004年,至今剛好七年,而她購機時并未被告知所謂的"安全期";就算電視機的安全期為7年,也不能是安全期一過就無故自燃吧?況且電視機是在未使用的狀態下自燃的。"當天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十點家里都沒有人,若是家里有小孩老人,那可怎么了得?"王小姐憤憤的說。
康佳查看后表示電視機過了安全期后爆炸不屬于廠家責任,只愿意賠償一臺相同型號的電視機給王小姐。王小姐覺得家中損失這么大,房屋需要重新裝修,遂不同意這樣的賠償。
之后王小姐又多次致電康佳全國服務熱線,接線工作人員表示需要王小姐提供賠償清單。王小姐按實際情況列出清單后,康佳方面又覺得王小姐要求不合理,一會要求其刪掉這條賠償,一會又要求刪掉另一條。王小姐向康佳方面表示若再推卸責任就以其他方式獲取賠償。康佳的答復卻是如果王小姐通過其他方式來索賠,最后連一臺同型號的電視機也得不到。
經過多次協商仍然無果,無奈,王小姐只得向正點網求助,希望能得到康佳集團給出的滿意答復。
康佳集團:賠償9000元與一臺同型號的電視機
8月26日,記者與康佳集團取得聯系并說明了王小姐的這一情況。康佳集團表示會盡量與消費者協商,妥善處理此事。
直到9月7日,記者也沒有接到康佳的任何回復,于是記者再次致電王小姐詢問情況,王小姐表示已與康佳多次協商,希望能獲得1.2萬元的賠償,而康佳集團的三明負責人在9月5日曾致王小姐家中表示只愿意賠償9000元外加一臺同型號的康佳電視機。王小姐不同意這樣的賠償,要求把電視機去掉,直接賠償1萬元,康佳則表示最高只能賠償9000元。雙方協商無果,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就在記者掛了電話之后,過了一會,王小姐打來電話表示家里已同意9000元加一臺同型號電視機的賠償,并對記者的幫助表示感謝。(購物導報記者 羅日丁 黃志雄 實習記者 黃瑾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