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8年抓蛐蛐野兔謀生 隱瞞犯罪怕影響孩子
逃亡八年 殺人犯自首
山東商報訊 坐在歷下刑警三中隊審訊室的31歲犯罪嫌疑人李某,頭發凌亂而油膩。面對媒體,他表情緊張渾身打顫,不知道內情的人很難想象,這是一個在逃八年的殺人犯。更讓人想不到的是,在他八年逃亡生涯中,曾一度抓蛐蛐、野兔謀生。
案發:砍人4刀致死
2004年4月份的一個傍晚,李某開理發店的哥哥與同一條街上開理發店的曹某發生口角,當時李某一方有5個人,而曹某方只有一人,這種情況下,曹某很快落荒而逃。
感到憋屈,曹某后來只身拿著幾塊磚頭又找上門來“討說法”,看到曹某怒氣沖沖的樣子,店里的人紛紛逃走,只剩下李某一人與其對峙。為保證自身安全,李某從廚房拿出一把水果刀,在遭受曹某拍磚之后,李某先后用刀刺向其胳膊、肚子、肩膀,致曹某多處受傷。
“我當時不認識受害者,回去就睡了,第二天有人給我打電話說他好像已經死了,我當時就特別害怕。”李某陳述說。
逃亡: 一度抓蛐蛐、野兔謀生
“我先去了青島,然后又去了泰安,在小旅館住了幾個月,我知道哥哥已經自首了,但是我怕受懲罰,怕被槍斃,一直沒有自首。逃亡的日子簡直不是人過的,我在山西大同煤礦做過一年的苦力,撿過垃圾,別人一天可以賺70元,給我的卻只有40元。在泰安,我抓蛐蛐、野兔、獾,把他們賣出去我才能吃上飯,總是想家。”談起逃亡的生活,李某滿腹心酸。
悔恨:面對幼子李某悔恨不已
李某逃亡期間與女友有了一個兒子。孩子一歲多的時候,女朋友離他而去,現在只有6歲的孩子跟著他生活,由于怕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李某一直沒有把自己犯罪的事情告訴孩子,“總是話到嘴邊,卻說不出來,還是不想讓他知道。我現在對自己當初的行為很后悔,我對不起父母,對不起孩子。”
近期,歷下區刑警三中隊積極貫徹“清網行動”政策措施,采取多方面措施妥善處理本案,多次與其家人溝通協調,終于,在政策以及家人的勸導面前,李某決定投案自首,使這起長達八年的命案云散霧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