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承包鄰村土地蓋39幢別墅 每棟售價100萬
林地建成別墅群 村主任獲刑
承包鄰村土地 蓋39幢小產權別墅 案發全賣光
據北京晨報 原懷柔區懷柔鎮南關村村委會主任張某,在鄰村承包一塊林地,私自蓋起39棟別墅,并以每套100萬左右的價格出售。但這些別墅均屬違法建筑。昨天,這起本市首例非法占用農用地案在西城法院宣判。法院判決張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被告人張某僅有高中文化,在2000年因尋釁滋事罪被判刑3年。2006年,張某當上南關村村委會主任。2006年4月,張某來到峪口村。張某回憶說,朋友在峪口村有個民俗院,他看到民俗院后面有一片荒地,就找到當地村委會主任陳某商量。之后陳某代表峪口村村委會與張某簽訂土地承包合同,期限50年。前五年,每年租金15000元。
2006年,張某用借來的錢,請施工隊在承包地上建起別墅區。施工中,此工程曾被林業部門兩次“叫停”,但是張某繼續一意孤行。2007年,別墅還沒建好,張某就開始對外出售房子。案發前,這39棟別墅已經售罄。
去年5月,張某因涉嫌非法占用農用地罪被調查。為逃避法律制裁,他讓侄子嚴某謊稱從他手中承包了約4.9畝土地。最終,民警識破了他們的騙局。嚴某當庭認罪。經鑒定,涉案“別墅工程”造成林地植被嚴重毀壞、種植條件嚴重毀壞的面積為27384.23平方米。
法院認為,張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林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林地大量毀壞的行為,侵犯了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經構成了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嚴某為張某作假證,妨害了司法活動,構成包庇罪。法院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判處嚴某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記者 武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