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潑因與李小冉戀情被砍案 主犯一審獲刑7年
據北京晨報 導演鄢潑因與女演員李小冉的戀情而被人砍成重傷。昨天下午,制造該事件的13名被告人在朝陽法院一審獲刑。13名被告人分別獲刑七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法院還判決被告人賠償鄢潑14.9萬余元 。
2010年3月間,本市無業人員王崢和梁俊因認為鄢潑搶走他們朋友孫東海的女友李小冉,便預謀傷害鄢潑進行報復。2010年5月下旬至6月7日間,王崢等人多次尾隨鄢潑車輛試圖傷害其未果。6月8日14時許,他們再次駕車尾隨鄢潑來到朝陽區東大橋附近的百腦匯旗艦店,陳利生和左輝等4人則追至該店地下二層停車場伺機作案。當日16時許,4名被告人在停車場里分別持刀追砍鄢潑,造成其四肢多處刀傷,經鑒定為重傷。2011年6月11日,王崢、梁俊分別向公安機關投案,其他人先后被抓獲歸案。開庭時,王崢和梁俊否認坊間所傳聞的該事件有人幕后指使,堅稱自己是主動幫朋友出氣。
法院經過審理認定,13名被告人故意傷害罪成立,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崢有期徒刑六年半,以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梁俊等12人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在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部分,鄢潑在開庭時向被告人提出了126萬元的賠償。法院最終認定,鄢潑受傷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人民幣14.9萬余元。宣判后,被告人沒有表示是否上訴。(記者 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