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老總合同詐騙1400萬買房購車被判無期
據新京報 王啟國謊稱開發土地,騙取投資人信任,雙方簽訂了合同,對方墊付了1400萬元后,他用這些錢(部分)在深圳、寧波買房。近日,一中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判處王啟國無期徒刑。
合作買土地簽合同
王啟國,48歲,案發前是北京中財數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財數通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據工商登記材料,這家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冊資本500萬元,不過案發后因為未能按規定參加年檢,2011年時已被海淀工商分局吊銷營業執照。
在被吊銷營業執照之前的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間,據王啟國稱,他通過朋友呂某處聽說九龍口有兩塊土地可以轉讓,后來沈陽榮天實業有限公司(下稱榮天公司)的老總付某聽說后表示很有興趣,三個人就坐下來一起談。榮天公司與中財數通公司簽訂了《聯合開發項目合同》。
打欠條假支款
按合同約定,王啟國等應該先支付5580萬地塊轉讓費,但他并沒出這些錢,據法院查明,與對方簽協議后,他編造了其公司已向轉讓方支付了5580萬港幣的轉讓費,其中替榮天公司墊付了1800萬的轉讓費。
王啟國對此予以承認,稱自己是因為害怕有風險才沒支付這筆錢,但為了履行合同,他給朋友呂某打了張欠條,呂某為他開了一張收據,稱收到了王啟國的5580萬拿地款,也就是合同約定的轉讓費。
王啟國稱,隨后他把這份收據拿給付某,稱自己已經提前替大伙出了5580萬,其中替付某墊付1800萬。
買房買車
由于認為王啟國已墊付了錢,2008年1月25日,榮天公司老總付某給王啟國的公司匯了1400萬,后來付某想要撤資,王啟國卻以多種理由推脫,未退還資金。
王啟國說,這些錢全被他拿去買房買車,其中寧波、深圳各一處房產,還有一輛奧迪車。后來付某不斷催款,王啟國拿出了一張1400萬的遠期支票,但其實支票賬戶里并沒有錢。
案發后,司法機關扣押了王啟國的上述房、車。法院認為,王啟國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根據其犯罪情節、數額等判處無期徒刑。 (記者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