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家鑫父親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微博成爭論焦點
中廣網西安12月30日消息(記者雷愷 王嫻)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藥慶衛,作為今年飽受爭議的“藥家鑫案”當事人藥家鑫的父親而為公眾所知,張顯,曾作為藥家鑫案被害人張妙的代理人進入大眾視野。昨天,雙方因為藥慶衛不滿張顯關于藥家的一些言論而對簿公堂。
昨天下午,庭審在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法院進行。藥慶衛告張顯,法院立案已經好幾個月,輿論對此的關注鋪墊已久,當庭質證,雙方的爭議是否依舊?法庭內外,是非的認定能否清晰?
庭審的開始比預定時間遲了20分鐘,下午14:20,到16:40結束,法官沒有當庭宣判。藥慶衛本人沒有出庭,他的代理人,律師蘭和與另一位公民代理人馬延明首先走出法庭。
蘭和:訴求,第一是刪除他的微博博客,第二是賠禮道歉,第三是精神損害賠償一元錢。
蘭和重復的三條訴求中,包括要求張顯在《人民日報》等20家媒體上連續一個月刊登不少于3000字的致歉信,附加“一元錢”的經濟補償。張顯隨后走出來。
張顯:這個時候的心情覺得非常輕松,因為經過法庭,我們辯駁,澄清了!
在開庭之前,雙方都曾透露過彼此的觀點,藥慶衛所不滿的“張顯的言論”,在法庭上更是濃縮成關于“張顯的微博”的爭議。張顯在庭審結束后再次提到這條微博的具體細節。
張顯:焦點就是一個微博。我對我那個微博澄清過三次。其中一個微博,藥家鑫十四萬的車,五千塊的手機,五千塊錢的美容,四套房子。說藥慶衛為蛀蟲,這都是在一個微博中(說的)。
張顯說,這條微博提到的四個細節,有三個都是他從網上看到一個網友的留言然后摘引過來的。
張顯:我百分之七十五都是可靠的。五千塊錢的手機,五千塊錢的美容,十四萬的車。(都是網友言論)只有一個,四套房子!我對房子感不感興趣?非常感興趣!
藥慶衛的代理人卻反復在法庭上對這條微博的信息提出質疑。
蘭和:4月2號,西安中院已經把張顯等人都叫過去做了談話做了筆錄,基本上他們家的情況已經知道了,但是他集中(發布)的網絡謠言是在4月23號。
藥家人堅持認為,張顯是在“造謠”,有主觀上的故意。
蘭和:他此前有一個訴求,說我要爭取公平正義的判決,對藥家鑫案,但是藥家鑫案4月21號已經判死刑,已經判完了,你4月23號為什么還要造謠,就存在明顯主觀故意嘛。
爭議從庭上一直延伸到庭外,到底是什么讓雙方矛盾激化,勢如水火?
昨天,案件的原告藥慶衛本人并沒有出庭,而今年9月,藥慶衛曾在自己的實名微博上發布了一段據說是張顯和藥慶衛電話錄音的剪輯,他把它概括為“張顯不愿上法庭”、“張顯愿意道歉”,和解的情緒沒能一直延續,張顯在庭審之后再次表達了對開庭的并不情愿。
張顯:我們私下交流是兩個人私人之間的,上了法庭,只能是激化矛盾,今天我就和他激化了!
張顯在法庭上的陳述的確顯得激動,法官幾次提醒他注意控制情緒。走出法庭后,在記者的話筒前,他的聲音也一直比較大。
張顯:我有什么不對?我是一個民事代理人,我追究的是財產,和賠償!
盡管雙方在“張顯的微博”是否是在造謠的問題上尚未達成一致,藥慶衛的代理人蘭和還是一再強調藥家人的訴求,選二十家媒體、連續三十天道歉,他說,這個形式背后有深意。
蘭和:二十家媒體,連續三十天登三千字的道歉,這個看起來是非常荒謬的,我計算了下成本要好幾千萬的廣告費用。但是我們為什么提出這個概念?因為現在網絡侵權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是造謠成本太低,懲戒力度太低。我們很大程度上是在表達一個觀點,網絡侵權,我們要加大力度懲戒,才能和你的侵權結果進行匹配,相對稱。
庭審之后,張顯忙著激動地回答記者的提問,他的代理人雷搗表達得相對簡略。
雷搗:隨著時間的推移,我想就是用行動和事實來說明會比較好一些。因為確實張顯他意料不到自己會因為這么一個案子給自己惹來這么大的麻煩。
希望時間給出說明,庭審之后,蘭和也表達了某種展望。
蘭和:我們未來的社會,應是一個遵守道德理和法律的理性社會,這個案子里面表現的是一種暴力的失控的證據表達。這種表達給我們的司權造成很大傷害。我之前說過那八個字,網絡無疆,言行有界,你的言行應該有自律性。
到場采訪這次開庭的記者讓西安雁塔區法院門口的小路徹底癱瘓,在路邊,張顯再次表態說,要追究破壞自己名譽的人的責任。
張顯:張顯對自己說的話要負責任。有些人,給張顯造謠,一樣要追究責任!有人說“張顯現象”、“網絡暴力”、“網絡黑社會”,這是不是在誹謗?
法庭擇日宣判,爭議是延續還是中止,答案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