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店掌柜揭秘"出租男友" 稱吸引流量是主因
【心態】
“淘”男友是為給父母個交代
選擇上網“淘”男友的女士心理是怎樣的?
記者通過網店交易記錄,聯系上一位已經與賣家達成“出租男友”交易的女士。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寧波白領說,她這樣做,無非是給父母一個安慰,因為每次回家過年父母都要說起婚姻的事,挺有壓力。
買家小C則告訴記者,找個假男友是為逃避相親,因為從去年開始,每隔一段時間,她爸媽就給她物色對象、相親,弄得她頭都大了。
淘寶賣家小徐說,有的買家感情受傷暫時不愿找男友,為了對父母有個交代,所以想租個男友回家過年。
網友六六分析,年關將至,“租友風”再度盛行,但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女方“租男友”現象多了起來,導致“出租男友”在淘寶上“應運而生”。
【觀點】
反對聲高過贊同聲
大家如何看待“淘”男友這個新事物?
洛陽一婚介公司經理說,她覺得這樣做的初衷是讓父母放心,是善意的謊言,因為兩代人之間存在代溝,有時僅靠語言無法溝通,不想讓年事已高的父親擔心。有些女士還懷有成就一段姻緣的“夢想”。“一路同行,說不定能碰撞出火花,以這樣的形式交友,既容易生出感情,又便于對一個人進行深入了解,說不定還能找到結婚對象。”該經理說。
記者調查發現,對于此舉,反對聲高于贊同聲。“感情是不能強求的,交友更要謹慎。這樣做既是對父母和自己的不負責任,也涉及個人和社會的誠信問題。明碼標價的‘租借’加入太多的商業因素,更是對美好情感的褻瀆。”一位不愿具名的洛陽大學教授認為。
很多父母對此更是堅決反對。“談戀愛對女孩子來說,尤其應該慎重,我不贊成這種做法,婚姻是一個嚴肅的事情,應該建立在真實感情的基礎上,這樣做不管對誰都是一種傷害。”網友“辣媽洋洋”說。
【說法】
“戀愛租賃”屬無效合同
河南張振龍律師事務所的王軍麗律師表示,這種“戀愛租賃”行為在法律上是無效的,所以達成協議,也是無效合同,一方即便違約,也不能以合同中事先約定的條款去追究任何所謂的“違約責任”。但基于法律對無效合同的處理規定,雙方都有權因合同無效而要求對方返還收受的財物,同時也有必要賠償因合同無效而給對方造成的合理損失。
洛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提醒,此舉不妥,“雖然目前還沒有此類案例,但這樣做可能會給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大河報 記者張渝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