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發微博自稱某經理"小三" 描寫同居生活

該網友所發微博截圖。
揚子晚報訊 最近一段時間,一位網名為“我就是小三鄭某某”的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發布了多條言語赤裸的微博,引發了不少網友的關注。該網友在微博中直言不諱地稱自己是南京某旅行社蘇某某的小三,微博中還充斥著大量關于同居生活的感受。記者隨后從南京某旅行社了解到,蘇某某的該旅行社的部門經理,鄭某某曾經是蘇某某的下屬,去年已經離職。微博上出現的內容,可能是因為蘇某某家庭矛盾所致。
微博:“我是蘇某某的小三”
記者搜索該網友的微博發現,該網友最早的一條微博,發布時間是今年1月10日19點04分。微博內容為:“我承認,我就是小三,我愛了一個有家庭的男人,他是做旅游銷售的。我承認是我先愛上他的,可是他也接受我的愛,他說他也愛我,說他老婆沒有我好。怎么了。我們的愛有錯嗎?我覺得沒有錯啊。我是和他上床,上床又怎么了。相愛當然要上床。這年頭有幾個人戀愛不上床的,你們全都OUT了吧!
最新的一條微博發布時間為今年3月13日18點31分,其中詳細描述了自己與蘇某某同居生活的感受,內容更加赤裸和低俗,不堪入目。該網友還在微博中貼出了多張照片。該網友在個人簡介中直言不諱地表示:“我就是愛南京蘇某某,我就是小三”。記者注意到,系統顯示該網友注冊地點為江蘇省徐州市。
單位:可能是家庭矛盾所致
在多次聯系該網友未果的情況下,記者聯系了該旅行社。主管人事的副總經理史先生表示,旅行社已經看到了這些微博,正在了解詳細的情況!疤K某某是我們旅行社的一位部門經理,鄭某某曾經在旅行社當過一段時間的導游,是蘇經理的下屬,但是去年就已經離職了。兩個人的關系純屬上下級同事關系,不存在微博中所描述的情況。至于微博是什么人發的,據我們了解,蘇經理家庭內部有一些矛盾,發微博的可能是蘇經理的家人。我們已經和蘇經理取得聯系,希望他妥善處理好家庭矛盾。”昨天下午5點鐘,記者發現該微博已經被注銷。
律師:發帖人的行為已經構成名譽侵權
針對該網友的行為,記者聯系了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的饒奮斌律師。饒律師表示,該網友的行為,已經侵犯了蘇某某和鄭某某的名譽權,二人有權要求該網友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以及賠償精神損失。“但這種侵權一般還屬于民事侵權,不構成犯罪,只有造成嚴重后果的才構成犯罪。如果被侵權人因此精神失常,或者發生自殘、自殺等人身傷害,侵權人就構成了犯罪!(當事人已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