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長受賄十萬黃金辦冤案
一起事實明了的重傷害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卻牽扯出頂包、受賄、濫用職權、瀆職等案中案,而這起早已偵查結束的案件,涉案人員中至今還有人逍遙法外。
公安局長受賄十萬黃金辦冤案
——被舉報后仍照常上班
近日,本報接到安徽蕭縣圣泉鄉王大莊村的秦先生投訴稱,因為常年的經濟糾紛,圣泉鄉衛生院院長王永將自己的親屬捅成重傷,造成脾臟摘除,但就是這樣一件事實明了的重傷害案,因涉及司法人員受賄、濫用職權、瀆職等罪行,案發至今已一年有余,縣檢察院也早已偵查結束,但卻仍有涉案人員逍遙法外。
為了解事實真相,本報記者前往當地采訪。
公安局長授意罪犯找人頂包
據秦先生反映,因為經濟糾紛,自己和圣泉鄉衛生院院長王永積怨。2010年12月21日,王永將自己的親屬王震捅傷后脾臟摘除,后經司法鑒定為重傷害。王永的行為已觸犯刑法。
案情發生后,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但是秦先生萬萬沒有想到,王永不僅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事情還朝著他意想不到的方向發展。
據了解,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王永通過關系找到了蕭縣公安局當時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梁霆和刑警一中隊隊長姜軍。在分別接受了王永的巨額賄賂后,姜軍在梁霆的授意下,采用偷梁換柱的方式,讓王永的侄子王國華頂包王永投案自首,王永得以逍遙法外。
知情人透露辦案人員收受巨額賄賂
2011年正月初九,就在秦先生將王國華頂包王永故意傷害罪一事向上級機關舉報的第二天,公安部門即以涉及聚眾斗毆為由,將秦先生夫妻以及脾臟摘除后尚躺在病床上的親屬王震一并列為網上逃犯,抓捕后刑事拘留一個月。此外,還將與受害人王震被刺當天有電話聯系但并沒有到達案發現場的6人抓捕關押,8個多月后這6人因證據不足無罪釋放。
2011年6月中旬,在秦先生堅持不懈地數次上訪后,宿州市檢察機關成立了專案組,王永被檢察機關傳訊。一周后,他終于向檢察機關辦案人員和盤托出了傷害案所涉及的頂包、受賄等罪行。
據檢察院一位參與辦案的人員透露,6月下旬,姜軍被檢察機關傳訊,3日后交待了受賄以及在副局長梁霆指示下讓王國華頂包王永之罪的事實,而梁霆也承認接受了王永價值10萬元金磚、金條的犯罪事實。
但是,令人不解的是,就是這樣證據確鑿的犯罪事實,一審中王永只是因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期3年的罪行,后因蕭縣檢察院抗訴,此案才得以進入二審程序。而涉嫌收受巨額賄賂的姜軍至今只是被刑事羈押,另一嫌疑人梁霆目前仍逍遙法外。
檢察機關不愿透露案件進展
2012年3月6日,記者就案件的情況采訪了蕭縣檢察院瀆職犯罪偵查局周局長,她明確地說:“在很早很早以前案件就已經偵查結束,”至于案件的進展,周局長表示不能說。
按照程序,案件偵查結束后,將交由檢察院的起訴科進行審查起訴,其法定時間為一個月,遇到特殊情況,經檢察長批準后可延長15日,移送至人民法院進行審判。法院的審判期限也是一個月,重大復雜案件在60日內應當審理完畢。對照國家規定的程序,該案件早已該審判結束,但是不知何因,此案至今杳無音信。
司法公正是一個社會政治民主、進步的標志,也是依法治國的要求,只有司法公正才能充分體現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而在安徽蕭縣,一件早已偵查結束的案件至今還是“不能說的秘密”,犯罪嫌疑人得不到法律的嚴懲,這不僅再次傷害了被害人,長此下去也會讓百姓失去對司法公正的信心。不知發生在蕭縣的這起傷害案,還要多久才能公正的結案。
記者將繼續關注事態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