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情人為免罪行敗露 40余刀捅死其懷孕室友
本案被告人與女子系情人關系 事發前曾懷疑女友背叛自己
廣州日報訊 因接受不了已婚情人的分手要求,男子在求復和無望下,失去理智,一日清晨來到情人住處,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刺向情人頭面部、頸部、胸背部等全身70余處,致其死亡。隨后為掩蓋惡行,該男子殺害與情人合租的有孕室友。4月1日上午,該名男子被控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廣州中院受審。
據悉,本案被告人程某平,現年40歲,四川人,小學文化。
據程某平回憶,2010年5月,程某平認識了年方30歲的李某水。不久后,程某平開始和李某水建立了情人關系。在兩人隨后交往的一年多日子里,程某平聲稱對李某水付出太多,“金錢上我就為她花費了10多萬元”,還借了5萬元給她的姐姐。2010年10月,因為“手緊”,程某平還挪用公司貨款4萬余元,帶著李某水一起逃到岳陽開起了一家服裝店。不久后,在李某水的提議下,兩人決定回到廣州。
“我們回廣州后不久,她就要和我分手”,程某平開始懷疑李某水是不是背叛了自己,程某平來到李某水的出租屋樓下,“親眼看見她上了一個50多歲老頭的商務車”。
不甘遭遇背叛,程某平隨后找李某水質問,但女方只是提出分手要求,心有不甘的程某平遂產生了“若再勸她不成,索性把她殺死,大不了同歸于盡”的報復念頭。2011年6月23日9時,程某平來到李某水位于白云區機場路的某出租屋內,再次提出“不要分手”的請求,但依舊被李某水堅定拒絕。怒火中燒的程某平遂掏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連續捅刺李某水的頭面部、頸部及胸背部等全身70多處,致使李某水失血性休克死亡。
隨后,當程某平正在清理現場血跡時,李某水的合租室友鄧某慧正巧走出臥室。程某平為避免罪行敗露,拿彈簧刀朝她的頭面部、頸部、胸背部等全身40余處捅去,致使鄧某慧當場死亡。而鄧某慧的肚子里正孕育著一個三個月大的成形孩子。
案發后,程某平連夜搭乘火車逃至重慶。2011年6月28日凌晨2時,正在酣然大睡的程某平被警方一舉擒獲。
前日上午,程某平被控涉嫌故意殺人罪在廣州中院過堂受審。被押進法庭時,程某平表情平靜,整個庭審過程中也沒有為自己作出任何辯護。對于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名和犯罪事實,程某平均表示“無意見”。
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