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縣高屯鎮嚴把"四關"打造"陽光"農村低保
本港訊 (楊榮錦 特約記者 唐學章)黎平縣高屯鎮以打造“陽光低保”為目標,嚴把“四關”,規范審核審批程序,形成了戶主申請、村級民主評議、村民委員會公示、鎮人民政府審核上報的四級審定,確保了今年農村低保對象評定的準確,保障標準的合理。
一是嚴把對象初評關。在農村低保重新復核認定工作中,該鎮各聯系村領導和各村干入戶調查了解特困群眾家庭基本情況、收入狀況,認真計算和填寫農村困難群眾家庭狀況調查表,確定年人均純收入低于1200元作為基本保障線。
二是嚴把民主評議關。按照公開、公正原則,對年人均純收入在1200元以下的困難人口進行村民民主評議,評議對象獲得評議小組2/3票數的確定為保障對象,并建檔,錄入微機,實現信息化管理。
三是嚴把公示關。將低保對象、保障標準,在各村村務公開欄張榜公布5天,接受群眾監督;對群眾有異議的,再次嚴格審查,增強評定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嚴把審核關。保障對象確定后,復核小組逐村逐戶進行復核,準確掌握實際情況,杜絕優親厚友、弄虛作假等現象發生。對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清除,并說明理由。做到符合條件的“應保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