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娜起訴手機商討24萬代言費(圖)
認為謝娜代言CECT手機宣傳后只得到部分報酬,近日,謝娜的經紀公司北京春秋鴻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訴將中電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剩余代言酬金24.6萬元及延遲履行違約金,并給付違約金41萬元。
謝娜(資料圖)。
北京晨報7月20日報道 認為謝娜代言CECT手機宣傳后只得到部分報酬,近日,謝娜的經紀公司北京春秋鴻文化投資有限公司訴將中電通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剩余代言酬金24.6萬元及延遲履行違約金,并給付違約金41萬元。目前,朝陽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春秋鴻文化公司訴稱,中電通信公司僅支付謝娜部分酬金,至今尚欠代言費246000元。同時,中電通信公司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將謝娜肖像用在另一型號手機的廣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