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州2010年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州委八屆七次全會精神,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州委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拔7名副縣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選職位及人數
(一)州直單位副縣級領導職位5個
中共黔東南州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
中共黔東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1名
黔東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總工程師1名
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總經濟師1名
(二)州管國有企業領導職位2個
黔東南州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1名
黔東南州凱宏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選拔對象
全州各級黨政群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央和省駐凱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條件和資格及職位要求的干部和人員。
三、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報考州直單位副縣級領導職位的,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報考州管國有企業副縣級領導職位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不能參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有良好的職業素養,業績突出。
(二)資格
1、具有黨的機關工作者和國家公務員身份者報考,需在正科級崗位上工作滿1年或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滿4年,副縣級干部不受任職時間限制(均含非領導職務)。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須具有前述相當職務層次和相應任職年限。報考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可放寬到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條件人員。
現任職務相當于或高于所報考職位的職務層次,符合年齡、學歷及職位相關要求的也可報考。
2、50周歲以下(195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4、身體健康。
5、符合所報職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一)。
中央、省駐凱單位報考的人員,需所在單位同意。
計算年齡和任職的截止時間均為2010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四、工作程序
(一)宣傳發動。召開全州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會議和新聞發布會,對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和通報,并在有關新聞媒體刊登播發公選公告。
(二)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負責本地符合條件報名人員的報名,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條件人員直接到州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州競選辦”,設在州委組織部研究室)報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負責對本地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州競選辦進行資格復審。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州競選辦負責。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選拔職位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達到1:10比例方能開考。對不能開考的職位,報名者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和資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考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四)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內容以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公共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專業科目主要測試選拔職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專業政策法規和業務能力。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試。采取“大評委制”方式進行面試,按照領導和專家評委評分占80%,群眾評委評分占20%的比例折算面試得分。
3、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決策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等綜合素質。所有職位的面試人員都需參加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5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占10%的比例折算。
(五)組織考察。按擬選拔職位職數與考察人選1:3的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州競選辦統一組織體檢,合格者(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對象確定后,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六)討論決定。根據考察和綜合成績情況,由州委常委會決定任職人選,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任前公示。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州委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取消該職位選拔。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0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二)報名辦法: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分別設立公開選拔報名點,負責本地報名人員的報名登記及匯總工作。報名人員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qdn.gov.cn)、黔東南遠程教育網(網址:http://www.qdnyj.gov.cn)了解公考詳情,下載并填寫《黔東南州2010年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將紙質報名登記表(16k紙打印)報送報名點,同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任職情況證明等原件及一式2份復印件(16k紙復印),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張(背面寫上姓名)。各報名點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連同各種證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及《黔東南州2010年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報名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三,可從網上下載)各一式2份,報送州競選辦(報名情況匯總表<Excel格式>、照片均附電子版)。二是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到州競選辦報名,個人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與在縣(市)報名點報名要求相同。
筆試、面試和綜合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黔東南遠程教育網和其它形式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855-1238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256630、8221172
辦公地點: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研究室
一、公選職位及人數
(一)州直單位副縣級領導職位5個
中共黔東南州委宣傳部副部長1名
中共黔東南州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名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1名
黔東南州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總工程師1名
黔東南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總經濟師1名
(二)州管國有企業領導職位2個
黔東南州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1名
黔東南州凱宏資產運營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1名
二、選拔對象
全州各級黨政群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中央和省駐凱單位中符合選拔職位條件和資格及職位要求的干部和人員。
三、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報考州直單位副縣級領導職位的,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報考州管國有企業副縣級領導職位的,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不能參加),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誠信廉潔,勤奮敬業,團結合作,有良好的職業素養,業績突出。
(二)資格
1、具有黨的機關工作者和國家公務員身份者報考,需在正科級崗位上工作滿1年或在副科級崗位上工作滿4年,副縣級干部不受任職時間限制(均含非領導職務)。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須具有前述相當職務層次和相應任職年限。報考州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的,可放寬到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條件人員。
現任職務相當于或高于所報考職位的職務層次,符合年齡、學歷及職位相關要求的也可報考。
2、50周歲以下(195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在境外獲得的學歷或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中心認證)。
4、身體健康。
5、符合所報職位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一)。
中央、省駐凱單位報考的人員,需所在單位同意。
計算年齡和任職的截止時間均為2010年4月30日。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受理報名:
1、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四、工作程序
(一)宣傳發動。召開全州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會議和新聞發布會,對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和通報,并在有關新聞媒體刊登播發公選公告。
(二)組織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負責本地符合條件報名人員的報名,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條件人員直接到州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州競選辦”,設在州委組織部研究室)報名。報名人員限報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負責對本地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州競選辦進行資格復審。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由州競選辦負責。根據《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選拔職位與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達到1:10比例方能開考。對不能開考的職位,報名者符合其他職位報考條件和資格的,可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拔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報考時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在考試和體檢中作弊,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
(四)組織考試。考試分為筆試、面試和綜合能力測試。
1、筆試。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內容以中央組織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公共科目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專業科目主要測試選拔職位所需的專業基礎知識、專業管理知識、專業政策法規和業務能力。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成績分別按50%的比例折算成筆試總成績。按照擬選拔職位職數與面試人選1︰5的比例,從筆試總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試。采取“大評委制”方式進行面試,按照領導和專家評委評分占80%,群眾評委評分占20%的比例折算面試得分。
3、綜合能力測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決策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分析判斷能力等綜合素質。所有職位的面試人員都需參加綜合能力測試。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5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占10%的比例折算。
(五)組織考察。按擬選拔職位職數與考察人選1:3的比例,從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人選(入圍最后一名出現成績相同者一并列入)。州競選辦統一組織體檢,合格者(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確定為考察對象,如有不合格者,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考察對象確定后,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實績。
(六)討論決定。根據考察和綜合成績情況,由州委常委會決定任職人選,并通過新聞媒體進行任前公示。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經過嚴格考察,州委研究認為某一職位確無合適人選的,取消該職位選拔。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干部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
對經過考察符合任用條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員,符合后備干部條件的,可以納入后備干部隊伍進行培養。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0年5月11日至5月31日。
(二)報名辦法:兩種方式進行:一是各縣(市)委組織部、凱里經濟開發區工委、黔東循環經濟工業區工委分別設立公開選拔報名點,負責本地報名人員的報名登記及匯總工作。報名人員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qdn.gov.cn)、黔東南遠程教育網(網址:http://www.qdnyj.gov.cn)了解公考詳情,下載并填寫《黔東南州2010年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二),將紙質報名登記表(16k紙打印)報送報名點,同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任職情況證明等原件及一式2份復印件(16k紙復印),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6張(背面寫上姓名)。各報名點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并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連同各種證件、證明材料復印件及《黔東南州2010年公開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報名情況匯總表》(見附件三,可從網上下載)各一式2份,報送州競選辦(報名情況匯總表<Excel格式>、照片均附電子版)。二是州級各部門單位和州內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到州競選辦報名,個人報名所需提供的資料與在縣(市)報名點報名要求相同。
筆試、面試和綜合能力測試的時間和地點通過黔東南州人民政府網站、黔東南遠程教育網和其它形式另行通知。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855-12380。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州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8256630、8221172
辦公地點:中共黔東南州委組織部研究室
黔東南州2010年競爭性選拔副縣級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