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遠縣創新機制 擴大初始提名選拔任用干部
本港訊 (田刃 楊洪文 記者 廖強)鎮遠縣在選拔任用干部初始提名上,打破了由組織部門專門進行的傳統模式,除由組織部門提名外,還可以采取單位提名、領導干部個人提名和干部個人自薦三種方式進行。
目前,按照《鎮遠縣鄉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的規定,第一批9個崗位通過初始提名推薦選拔任用的干部已經到崗工作,第二批10個崗位的干部正在初始提名當中。
通過《鎮遠縣鄉科級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初始提名辦法(試行)》的實行,大幅度提高了鎮遠縣選人用人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