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北京專稿/記者 張曼】為防范一直占據天量信貸“過半江山”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凸現,中國銀監會正在擬定新規“堵漏”。
銀監會5月19日發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擬強化推行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以起到監控貸款資金流向的作用。
《意見稿》明確,金融機構發放的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如果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者金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所謂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銀行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這一方式區別于目前廣泛使用的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據熟悉監管層思路的人士介紹,銀監會早已在籌劃上述《意見稿》,意在防止固定資產貸款資金挪用,使銀行能夠更好地了解信貸資金流向。
監管部門高層人士不久前在一次內部會議上表示,銀行在信貸業務快速擴張過程中積聚的新風險,值得高度關注,隨著地方掀起一輪建設大工程、大項目的新高潮,地方政府及其投融資平臺的信用風險正在上升,包括部分地方政府背景貸款風險凸顯。
他還指出,要警惕貸款挪用風險,除了以往最常見的借新還舊、短貸長用等現象,在檢查中發現,一些企業和項目之間出于利益關系,將銀行貸款交叉、連環使用等,銀行貸款的挪用掩蓋了資金使用的真實用途,貸款的預期收益和安全性難以得到保證。
由此,《意見稿》表示,對于不宜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的特殊項目和交易對象,經借款人申請,可綜合考慮借款人的信用狀況和對貸款使用的監控能力等因素,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但貸款人應制定相應的監控辦法。
今年一季度,從貸款投向而言,基礎設施建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吸納了大量的信貸資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貨幣當局官員表示,此類貸款在新增貸款中的占比接近70%。但監管部門也高度關注如下具體風險:部分不具備自償性的建設項目還款來源難以保證;一些原定以市場化運營方式回收現金流償還貸款的政府投資項目,項目償債能力大打折扣;銀行難以真實、全面地評估地方政府整體債務水平等。
根據銀監會公告,銀監會將在6月16日前就此稿征集意見。辦法正式發布六個月后施行。
《意見稿》還明確表示,房地產開發貸款也將執行此辦法,全額保證金類質押項下的固定資產貸款可視具體情況選擇參照此辦法執行。
《意見稿》對銀行發放固定資產貸款也提出了更細化的要求。其中包括:應將固定資產貸款納入對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團客戶的綜合授信額度管理,并按區域、行業、產品品種等維度建立固定資產貸款的風險限額管理制度。
此外,銀行還應建立完善的固定資產貸款風險評價制度,設置定量或定性的指標和標準,從借款人、項目發起人、項目合規性、項目技術和財務可行性、項目產品市場、項目融資方案、擔保、保險等角度進行貸款風險評價。
《意見稿》還專門提及,銀行應在發放貸款和追加貸款時,確認項目資本金是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