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網》北京專稿/記者 張曼】一直為債市詬病的“互保怪圈”開始出現在地方城投公司發行的企業債中。
5月21日,浙江省湖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湖州交投)發行15億元七年期公司債,由同省桐鄉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桐鄉城投)提供擔保,承擔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
此前的4月29日,湖州交投為12億桐鄉城投債提供了全額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
一位債市人士對此做法很不以為然:“擔保就是為了提高償債能力,如果互保,就起不到緩釋風險的作用,相當于投資者用高價買了塊劣質布。”
這意味著,曾經令監管層和市場人士十分頭疼的“擔保鏈”或“互保怪圈”,也存在于地方城投公司之間。
一位銀行業人士表示,企業之間互相擔保、連環保,容易形成復雜的債權債務關系,使投資者和債權人難以分辨其風險;如果經濟下行時企業出現問題,容易引發關聯企業的資金鏈斷裂,造成較大風險。
所謂城投債,是指地方下屬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發行的企業債,募集資金主要用于城市路網項目、市政基礎及公共服務項目等建設,償債資金多來自于財政補貼。據《財經》記者統計,今年以來地方城投公司發債規模超過700億元,約為去年全年發行規模的2倍。
上述兩筆城投債券均由華林證券擔任主承銷商。兩公司還分別設計了財政支持的償債基金、土地質押擔保或政府回購代建工程等增信條款,并由當地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在企業償債困難時,經信貸評審后提供信貸支持。
債市人士表示,兩個城投公司都是市屬公司,經營上對地方財政的依賴性較強,而同一地區的財政收支走勢可能會比較類似,相對起不到互相增信的作用。但是,所謂“互保”可以使債券符合保險公司購買此債券的硬性標準,也相應免除了擔保費用。
根據保監會規定,保險公司購買企業債券必須有擔保人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不過,由于城投債風險不確定性較大,即便是有擔保的城投債,保險公司購入也不多。
“現在城投債發得很多,整個市場比較亂,一些低資質的發行人為了降低成本,不惜用各種手法來增加評級。”一位評級公司人士透露,其實這兩個公司主體評級都為AA-,互相擔保基本上沒有增信作用,它們的債信評級最終增信到AA級,主要源于財政支持。湖州交投與桐鄉城投的總資產規模均接近120億元,財政補貼是兩公司的重要利潤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