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早報記者 單蕓
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2009年端午節放假安排的通知》,5月28日至30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28日(星期四、農歷端午當日)為法定節假日,5月30日(星期六)照常公休;5月31日(星期日)公休日調至5月29日(星期五)。5月31日(星期日)上班。有關部門提醒,端午當日可獲3倍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代替。
今年的端午假期中,28日端午節是法定節假日,29日、30日兩天為公休日。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在端午節當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且不能以調休等方式代替;在公休日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于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法律專家提醒,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的確定,應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合同約定為優先,如無約定,應以各地有關規定為依據。需注意的是,這一計算基數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日工資按平均每月工作時間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除以8小時。端午期間每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為:
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公休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