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發改委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各地在推進水價改革過程中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做好城市供水價格管理工作。要合理把握水價調整的力度和時機,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
加強監審城市供水定價成本
這則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通知》或許與近日全國各主要城市自來水漲價潮有關。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有13個城市上調了水價。尤其最近兩個月以來,包括上海、天津、沈陽、廣州、南京和蘭州等多個大中城市都已經舉行了水價上調的聽證會。作為全國水價最高的城市,北京市的政府相關部門上半年也明確提出了今年將適時調整水價,自2001年以來,北京連續四次調整水價,綜合水價從每噸3.01元提高到目前的5.04元。
盡管已經醞釀了三年的《水價成本監審辦法》至今仍未出臺,但《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城市供水定價成本的監審工作,完善成本約束機制,抑制不合理的成本支出。據最新統計資料,36個主要城市水價平均為3.77元/立方米,比去年同比提高了4.7%。
定價核心在于使用效率
今年初,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曾表示,長期以來水價構成不合理和水價偏低,沒有反映水資源的稀缺程度和水環境治理成本,導致目前水資源浪費相當嚴重、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國家發改委明確表示,此次《通知》出臺的目的是:要將水價調整建立在有利于促進節約用水、合理配置水資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為核心的水價形成機制上,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相比國內成品油價格近日兩度上調,此時各地水價的上調更引人關注。對此,有關部門表示,水價調整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各地要把握水價調整時機和力度,防止集中出臺調價項目,統籌考慮與其他價格改革的銜接。對于水價矛盾積累較大的地區,要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
發改委稱,將積極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式水價制度,合理確定不同級別的水量基數和比價。尤其是各地在調整水價時要充分考慮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結合價格總水平變化,對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標準、增加補貼等多種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城市供水價格簡化為三類
《通知》明確各地要嚴格履行水價調整程序,依法履行聽證制度,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提高水價決策的透明度。同時,有關部門要理順水價結構,逐步將城市供水價格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三類,實現商業用水與工業用水同價,公平負擔,促進節約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