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時表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的具體辦法,正在通過試點方法探索、研究和制定。
他說,如果在城鎮正規就業的農民工群體,可以在城市就近參保;而對于在城里做一些短工、無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仍然可以參加新農保。
胡表示,兩者關鍵的區別在于,籌資結構不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主要籌資方(供款方)是用人單位“繳大頭”,個人也繳一部分;而新農保主要供款方是政府,政府對農村老年人的保障承擔更大的補貼責任。
今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指導意見》,決定今年在全國選擇10%的縣(市、區、旗)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以后逐步擴大試點、全國普遍實施,2020年之前基本實現對農村適齡居民的全覆蓋。
政府在財政補貼上承擔更多的保障責任,被胡曉義看作此次新農保政策中最核心的一點。而此次政策的推行,正是充分吸收了之前試點的各種經驗和教訓。
胡說,在1990年代初,一些地方曾經搞過農村養老保險的嘗試和探索。現在看來之所以一些試點沒成功的很大一個原因,正是在于籌資模式上農民自己繳費,而沒有政府補貼,最后演變為農民的自我儲蓄,難以充分調動農民的參保積極性。
近日網絡曝光,海南省玉山村農民余亞英每個月能領到的養老金是3元。
胡回應稱,過去探索的老農保,由于缺乏政府補貼,農民只能有錢時交一筆,沒錢不交,缺少持續性,“比如余亞英一次性交了200元錢,以后再沒交過,故60歲后領取的養老金水平就非常低。”
對于新農保政策,胡曉義說,首先對老年人發基礎養老金,中央統一確定的標準是每人每月55元,這筆錢在中西部地區全部由中央財政支付,即大約700億的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
在東部地區中央財政補助一半,另一半由地方出,“在這一部分資金基礎上,如果地方政府有財力,可以提高標準,即可以將每月標準提高到60元、65元或70元,超出部分由地方財政承擔。”
其次,在繳費方面,雖然統一規定農民的最低標準是一年繳100元,但也允許地方增設檔次,特別貧困地區可以往下增設檔次。同時規定地方財政對于農民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最低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也就是說有一個農民繳費就最低得給30元補助。”
同時,地方也可以往上增設檔次,“新農保的繳費標準從100到200、300、400到500元不等,農民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水平進行選擇。”
對于農民選擇更高檔次的繳費標準,中央政府鼓勵地方政府給予較高的補貼標準。
再次,政府補貼還體現在為困難群體代繳養老保險費方面,對重度殘疾人等其他困難群體繳不起費的,地方政府可以代繳部分或者全部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