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價值14萬左右的鉆戒,被兩位顧客以13037元買走。別以為這是天方夜譚,這事昨晚就發生在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
1.3萬買走1克拉鉆戒
昨晚6點40分,一對操著外省口音的年輕情侶,走進了沙坪壩一家試營業的金店內挑選結婚鉆戒。兩人閑逛一陣后,看中了一枚鑲有1.119克拉璀璨鉆石、標價為13037元的鉆戒。據接待二人的營業員王小姐介紹,這對情侶在看到鉆戒后,5分鐘內便下叉了。
很快兩人付了錢,拿著鉆戒等待辦完有關手續,王小姐立即在柜臺內翻找證書,準備一起給顧客裝好。“我核對鉆戒重量時,發現這枚鉆戒有一點幾克拉。”王小姐稱,自己馬上意識到這枚鉆戒應該不止1萬多。她立刻請示店長。經核實,這確實是一起因標價引起的重大失誤。據店長介紹,當時他們當即向顧客說明情況,希望退還鉆戒,但顧客卻拿著鉆戒徑直走出店外。
價簽原來少了個“0”
由于顧客執意要離開,不肯退還,協商未果后,店方撥打了110。晚上19點30分,三峽廣場派出所民警趕往現場,將僵持的雙方帶到派出所。
昨晚,記者趕到現場時,雙方仍然在派出所協商。該金店負責人陳先生說,他曾經提出,顧客只要將鉆戒退,店方將贈送一枚價值5000元的戒指作為賠償,“但他們不接受,認為自己是照價付款。”
陳先生稱,這款戒指原價為148150元,但不知何故,在標價時少簽了一個“0”,變成了14815元。“由于今天(26日)是試營業,所以標價再打八折,折后價為13037元,也是最后的成交價。”店長稱,他們隨后向西南片區的老總請示。
店家表示愿為此埋單
此事發生后,店方一邊派人與顧客繼續協商,一邊全面檢查所有金品的價格標簽,“不能再出錯了。”
店方向記者出示了顧客當時購買鉆戒的小票及證書,上面標明:質量3.666克,形狀圓鉆型,顏色H,凈度VVS,鉆石重1.119克拉。據悉,H色和凈度VVS的鉆戒價格一般都不菲。
“我們愿意埋單!”經協商后,西南片區的老總表示,由于是剛開始營業,出現這種重大失誤主要責任還是在店方。店方以保護顧客隱私為由,拒絕透露兩位顧客的聯系方式,只知道姓閆。但店方表示,已與顧客約好,今天將再到店里完善有關手續。
“我也是個商人,但我是真誠來消費的,不是來找茬兒的。”顧客事后致電店方負責人陳先生說,自己將于今天再次來店給個說法。
律師說可解除這樁交易
重慶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董浩律師稱,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相關規定,店方可以以“重大誤解”為由,解除與消費者的買賣合同。但店方由于自己的失誤對消費者造成的損失,可給予適當的補償。如果消費者不肯解除買賣合同,店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記者 肖慶華 實習生 龔力 陳晉)(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