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為貫徹全國“安全生產年”工作部署,根據公安部《關于在治安、消防和交通管理系統開展“三項行動”工作的通知》(公傳發[2009]137號)要求,黔東南州交警支隊深入開展交通管理“三項行動”,努力提升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水平。
這次“三項行動”的主要內容是:在全州各條國道、省道、縣鄉道路和城市道路上,嚴厲打擊超速、客車超員、酒后駕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轄區內的營運車輛、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校車進一步摸底排查、建立檔案,并對上述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凡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準上路行駛;對轄區內的各條道路的交通標志標線、交通信號燈、安全防護設置、道路平交口設計、渠化等交通安全設施的設置情況進行疏理,凡是安全設施缺失、與實際情況不符以及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的區域,要及時協調有關部門進行整改;結合正在進行的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大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深入企業、客運站、學校等地對重點人群進行交通安全培訓和宣傳教育;切實加強與新聞媒體合作,完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曝光安全隱患問題突出的單位,形成濃厚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根據“三項行動”的目標、范圍、重點和要求,鼓勵群眾舉報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為和事故隱患。
為取得實效,黔東南州交警支隊要求各縣市交警大隊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控制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全力開展好“三項行動”。要立足于治大隱患、防大事故,針對各類違法行為和安全隱患開展不間斷的專項整治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