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會議現場 (吳如雄攝)
本港訊 (通訊員 李麗春 記者 李麗娟)為進一步加強我州公安機關的黨風廉政建設,拓寬社會監督渠道,促進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職責,規范執法行為,構建和諧警民關系,更好地樹立公安機關的良好形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的有關規定和《黔東南州公安局特邀監督員工作規定》的要求,經州公安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聘請文培良等24位同志為州公安局特邀監督員。
特邀監督員對全州各級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履行職責、執法執勤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實施監督,提出批評、建議;對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評議;在加強監督的同時,多了解、多宣傳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情況,關心、幫助和支持公安機關工作。
全州各級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應積極協助、配合、支持特邀監督員依照《黔東南州公安局特邀監督員工作規定》履行監督職責、行使監督職權,認真聽取意見、建議,答復詢問,及時辦理反映、轉遞的事項,并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反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絕。對阻撓特邀監督員依照有關規定履行監督職責,拒不接受監督或打擊報復特邀監督員的,要依照有關法規和紀律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