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記者 李麗娟)近日,劍河法院刑庭組一行來到位于劍河縣革東鎮源江村的張某某家對其進行了回訪,鼓勵他好好學習,改過自新,讓迷途少年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據悉,張某某是去年一盜竊案中的被告人,系未成年人。2009年10月被劍河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現已刑滿釋放在家。劍河法院刑庭同志了解到這一情況后,于當天下午,全體人員來到其家中進行回訪。
回訪中,刑庭的全體人員鼓勵張某某要繼續努力學習,改過自新,做一個對社有貢獻的人。在了解到其家庭情況困難后,全庭室人員共同為張某捐款,并祝他們全家新年。讓其家庭及本人感受到社會沒有拋棄他們。張某本人也表示,以后自已一定遠離是非,努力學習,回報社會,回報國家,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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