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報 樓市長期“高熱”的浙江溫州11日出臺調控新政,暫定本市戶籍居民限購1套新房,超購不予發放房產證。
這項新政具體為,暫定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及能夠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本市新購買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房);對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要暫停其在本市內購房。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溫州市是全國樓市“高熱”地區,市區房價最高已達每平方米7到8萬元,目前尚無明顯下降跡象。去年11月底,溫州市誕生全國新“地王”,市區學院中路原溫師院操場地塊土地樓面價達3.7萬元/平方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精神,逐步解決城鎮居民住房問題,有力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溫州市政府作出的樓市調控新政還規定:
2011年全市建設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87萬平方米共9960套。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設項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支持用工單位、村集體經濟合作組織開發建設農民工公寓。
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60%,貸款利率不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