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 上市三年的中小板上市公司綠大地(002200)丑聞不斷,昨日該公司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被捕。公告同時表示,公司股票于3月18日停牌,將于3月21日復牌!
這是A股市場罕見的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的案件。過去一年中,綠大地兩度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查!
上市公司稱等待調查結果
綠大地的公告指出,3月17日晚間接云南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的通知,其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因涉嫌欺詐發行股票罪,經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執行逮捕,現羈押在云南省看守所,案件正在偵查。
何學葵在被逮捕后,以“個人原因”為由向綠大地提出辭職。早在去年12月20日,何學葵持有的4325.79萬股限售流通股已經被公安機關凍結,這一事項公告后曾造成綠大地4天暴跌超過30%。
昨日記者致電綠大地董秘辦時,該辦公室員工表示,現在不好判斷影響,也不清楚“欺詐發行股票”是僅涉及董事長個人還是涉及上市公司。而對于21日復牌是否能保護投資者利益,該員工表示“按規定操作”。
他說,現在還是“涉嫌”,最后有什么影響還要看監管層定論。
董事長或面臨五年以下刑責
“股票發行欺詐”是一項較為嚴重的罪名。一名投行保薦代表人指出,對上市公司來說,這說明在上市文件中涉嫌虛假陳述的問題很嚴重。
證券律師嚴義明表示,刑法第一百六十條對這一罪名做了規定,“如果涉及財務等問題,上市公司更容易成為招股書虛假陳述的主體”。
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募集資金金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A股市場此前曾有股票欺詐發行的案例。2005年,山東巨力因虛增利潤騙取配股資格,其董事長、財務負責人均被追究刑責。
此外,業內人士指出,一旦證實“欺詐發行股票”,綠大地保薦人亦難脫干系。2007年上市的綠大地是聯合證券(現華泰聯合)保薦的上市公司,保薦代表人是黎海祥和李迅冬。(記者 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