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藥品當作“藥品”賣
今年1月17日,公安部門在上海、廣州、河北廊坊三地同時行動,一舉搗毀一個生產銷售假藥的團伙,現場查獲萬艾可(俗稱“偉哥”)、西力士、利維他等非法產品140余種,案值約2000萬元,依法刑拘12人,其中有66種為假藥。目前,這起案件已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依法追究相關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了解到,在產品名稱、包裝、說明上做文章,假冒藥品,或者直接冒用藥品的批準文號進行銷售,是保健品市場的又一亂象。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處處長王有志向記者展示了一個巨大的塑料袋,里面裝滿了執法人員在保健品市場查獲的各種“假藥”。其中,一種名為“鹿茸腎寶”的膠囊,包裝盒上標的是“藏食準字號”。
王有志解釋說,按照規定,鹿茸入藥需要國家食藥監局或衛生等部門依法批準,標注“國藥準字”等字樣,在政府部門網站上直接可以查詢。而這種膠囊根本沒有藥品批準文號,屬于典型的“假藥”。
根據規定,產品名稱與藥品通用名稱相同或相似的;標識與藥品通用標識相同或相似,并足以讓公眾認為是藥品的;標識或說明書宣稱預防、治療人的疾病,并規定適應癥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的;主要成分是藥物成分的等,都屬于非藥品冒充藥品。而這些非藥品在“冒充”藥品時,常常把衛生許可證號等其他號碼打印在包裝盒去,以假亂真、冒充批準文號,甚至直接假冒一個已經批準的其他藥品的文號,導致一個文號出現多種產品的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