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記者從安順市就業局獲悉,為了做好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鼓勵和扶持更多的勞動者自主創業,安順市政府于日前正式出臺《安順市創建省級創業型城市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要求,要從放寬準入領域,降低初創成本;拓寬創業空間,扶持孵化基地;擴大優惠群體,落實稅收減免;擴大信貸規模,拓寬擔保渠道;加強創業培訓,提升創業能力;加大籌資力度,落實補貼措施;優化創業環境,改善服務水平七個方面為自主創業者提供扶持和幫助。
平壩縣、西秀區兩個經濟強縣作為首期創建,已全面啟動該項工作,其余縣區將在今年底啟動。安順市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全民創業活動指數達10%以上;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達10%以上;創業企業增長率達10%以上;創業企業存活率(存活1年以上)達80%以上;創業環境滿意度的各項指標達到85%以上。從今年起,全市每年扶持創辦2000戶微型企業,新增就業人員1萬人以上,孵化一批具有穩定成長前景的微型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創業經驗和較強經營管理能力的企業家隊伍;到2015年底前,鄉鎮和街道至少建成1個規范標準化的創業示范基地。在此基礎上,組織認定一批市級“一鎮一品”創業示范基地;到2016年全面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組織領導、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目標考核五大體系,建成創業環境優良、創業服務配套、社會充分就業的省級創業型示范城市。
措施一:放寬準入領域,降低初創成本
優化市場主體準入條件。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申請個體工商戶、創辦合伙企業或獨資企業登記,除法律、行政法規有相關規定外,一律不受出資數額限制;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一人有限公司以外)可分期出資,首期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20%但不得低于3萬元人民幣,其余部分可在2年內補足,投資公司可在5年內補足。
對初創期創業組織實施“低成本”創業扶持。初創期創業組織除可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創業孵化基地(園)房租補貼等政策扶持外,對吸納本市就業困難對象就業的,可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費補貼。
措施二:拓寬創業空間,扶持孵化基地
放寬微型企業注冊登記條件。各相關部門切實為微型企業的創辦提供優質和便捷服務,簡化辦理準入許可的環節和手續,手續齊備的當天辦結。結合實際采取許可證和許可備案相結合的方法,對本市從事生產、加工、銷售的小作坊、小攤販申辦微型企業的,只要持有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或同意從事經營活動的證明文件,即可辦理注冊登記。
增加經營場所的用地供給。在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老、新城改造規劃要結合區域公共服務設施總體布局,預留一定比例的公共設施用地,由社區統一管理,用于社區自主創業。
措施三:擴大優惠群體,落實稅收減免
落實各項創業園(區)和科技類創業企業的優惠政策。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經省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認定后,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生科技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園,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至2012年12月31日,國家大學科技園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鼓勵軍轉干部、隨軍家屬和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對從事個體經營的軍轉干部、隨軍家屬和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自領取稅務登記證之日起,3年內免征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措施四:擴大信貸規模,拓寬擔保渠道
加大就業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對創業人員的扶持力度。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小額擔保貸款基金規模,提高貸款額度,適時降低反擔保門檻。將對就業困難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技職校畢業生、進城創業被征地農民和轉業軍人、退役士兵發放小額擔保貸款的額度上限提高到8萬元,屬于婦女的可提高到10萬元,并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對當年吸納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經辦金融機構可根據實際吸納人數,按每人不超過8萬元的標準,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向農民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措施五:加強創業培訓,提升創業能力
引導高校、普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開展創業培訓,開設創業輔導課程,有條件的要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