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省衛生廳獲悉,本月20日起,相關醫療機構可申報我省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申報至9月20日結束。
省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是指經省衛生行政部門確定,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有關規定,為全省各地參合農民提供基本醫療及疑難危重病癥的診治,參合農民可獲得新農合政策補償的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根據省衛生廳要求,凡具備條件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執業的綜合醫院或專科醫院,不區分隸屬關系和所有制性質,均可申請定點資格。在申請時,醫院除了要提供相應申請書外,還需有衛監、藥監、工商、物價、計生等部門出具的合法經營證明文書,新農合工作分管領導和專職管理人員文件,以及醫療機構上年度統計報表或財務報表和藥品經營品種、收費項目及價格清單。
所有申報材料要在8月20日至9月20日送達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衛生廳農衛處)。省衛生廳將組織醫療、管理、財務等專家及部分合醫機構主管人員成立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評審組,開展定點醫療機構認定工作。省合醫辦先對醫療機構提供的申請資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者,組織現場評估。 (黔中早報記者 鄭鈺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