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記者從福泉市人武部獲悉,該市委市政府近日制定了關于提高現役軍人立功受獎獎勵金標準,其中對榮立一等功的獎勵金由原來的3000元提高到10000元。
據介紹,為認真貫徹落實《軍人撫恤優待條例》,進一步做好擁軍優屬工作,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鼓勵福泉市現役軍人愛軍習武、保疆衛國、建功立業,為國防和軍隊建設做出積極貢獻,助推全市爭創全國雙擁模范城“八連冠”工作目標實現,經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大幅提高福泉籍現役軍人立功受獎獎勵金標準。新的獎勵標準為:對榮立一等功的獎勵金由原來的3000元提高到10000元;對榮立二等功的獎勵金由原來的800元提高到5000元;對榮立三等功的獎勵金由原來的150元提高到1000元;對被評為優秀士兵的獎勵金由原來的100元提高到500元。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列入預算并據實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