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卡不離身,卡內8萬多元卻不翼而飛。漢口的楊女士仔細盤問發現,“作案者”竟然是剛滿16歲的女兒小希(化名)。原來,小希在幫媽媽網購時,將銀行卡綁定網上支付功能,記住賬號和密碼,在8個月內分批將錢轉走花掉。更令楊女士驚訝的是,其中2.5萬元被女兒用于美容保養。
八萬多元消失,原是女兒轉走
“銀行卡一直沒有離身,我也沒有取過錢,里面的錢怎么不見了?”本月12日上午,楊女士到銀行辦理業務時發現,卡中原本有8萬多元,如今只剩下1000多元。
經查詢賬號明細單,原來,從今年3月起,有人通過直付通業務,分53次將錢轉走。她懷疑遭人惡意竊取存款,準備報警。
“除了你自己,還有誰知道賬號和密碼?”銀行工作人員的一句話,提醒了楊女士。她回想起,今年初,她在網上購買一件羽絨服,因不會操作網銀和支付寶,便叫女兒小希幫忙,“銀行賬號和密碼都告訴了她,還開通了直付通業務。”
楊女士和丈夫趕到小希的學校,追問之下,小希承認,她記住媽媽的賬號和密碼后,通過直付通業務,將錢轉到了自己的銀行卡上。
明細單顯示,3月份只有5筆轉賬,且都不超過100元;自4月起,轉賬的間隔時間縮短至三四天,每筆都是2000元。小希也承認,她一開始不敢花太多錢,后來見媽媽沒有察覺,膽子越來越大。
為祛痘印,花掉2.5萬元美容
小希用這些錢干了些什么?楊女士說,女兒手里有錢后,開始大手大腳消費,網購生活用品、請同學吃飯、美容保養……她有一部蘋果手機,稱是借同學的,現在想來,很可能是她自己購買的。
最讓楊女士吃驚的是,7月至10月,小希在所住小區的一家美容中心花掉了2.5萬元。
原來,小希臉上長了些青春痘,今年初,楊女士還帶她到醫院治療過,臉上留有痘印。7月12日,該美容中心為小希做了一份皮膚分析表,個人信息欄填寫的是“15歲”、“高一,學生”等字樣。
消費記錄表顯示,小希辦理會員卡后,于7月27日、7月30日、8月15日共充值2.5萬元。她消費的服務項目五花八門,包括“導肽”、“腎保”、“腸保”、“SPA”等。至10月4日,會員卡中僅剩250元。
楊女士說,8個多月來,小希在家中的表現并無異樣,學習成績還略有提高,沒想到她私下會做出這些事。
美容師辯稱:以為她是富二代
“明知小希是未成年人,她花了這么多錢,你們為何還接待她?”楊女士氣憤地質問美容中心負責人。
昨日,記者來到該美容中心。美容師小婉(化名)稱,小希經常來這里做頭發護理,7月中旬,美發師介紹她成為自己的客戶。“她說父母工作忙,給的零花錢很多,做美容是想祛除臉上的痘印。她出手大方,跟我的關系很好,請我吃過宵夜,也請女同學做過美容,我還以為她是富二代。”
“小希是高中生,出手卻如此闊綽,你沒有懷疑過錢的來歷嗎?”記者問。
小婉說,她確實產生過懷疑,也側面打聽過,但小希每次都說錢是家里給的,她也就不便多問。
目前,楊女士已向該美容中心提出全額退款要求。美容中心負責人表示,將向其上級反映,再協商解決。
專家建議:密切關注孩子心理
“小希取走這么多錢,我們有疏忽。但美容中心明知她是未成年人,卻任由她消費,肯定也有責任。”楊女士說。
武漢市工商局江岸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并無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美容中心向未成年人開放。但美容中心明知小希是未成年人,且無經濟收入,她在進行巨額消費時,美容中心應當有所警覺。楊女士可要求工商部門介入調解,退還部分款項。
湖北首義律師事務所吳正平律師認為,未成年人超出民事行為能力的消費行為,需要監護人的追認才能認定有效。美容中心明知顧客是未成年人,還提供高檔服務,主觀上有明顯惡意。根據《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規定,美容中心和未成年人之間的消費合同應被認定為無效。
“孩子處于青春期,家長要密切關注,及時發現問題。”湖北大學政法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張繼濤說,未成年人自制能力差,消費易沖動,家長應加強管理,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另外,家庭財務等秘密最好不要讓孩子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