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這遭到了劉云秀強烈拒絕,思前想后她都覺得“太別扭了”。不過,任何“別扭”都擋不過兒子的婚姻大事重要。媒人撮合著說,如果嫁過去不僅兒子能娶妻生子給自己抱孫子,母子倆還能離開這多年未能挪出半步的大山呢。
想到這里,母親的心頭松動了。和兒子一起上李家“考察”一番后,劉云秀也便答應了這門親事。
兒離母也散 新老“夫妻”各回各家
在兒子入贅的當天,劉云秀便和老李開始同居生活。
訂婚后,劉云秀又當婆婆又當繼母,也算一門心事把心放在了這個組合家庭上。不久,老李便拿出多年的積蓄在集鎮(zhèn)上興建了一棟三層小洋樓,建房期間還把家里的兩頭100多公斤的大肥豬賣了。陳方良母子沒錢就出力,為房屋的興建忙前忙后。
年底,陳方良和李玉玲按農村風俗舉行婚禮,于2010年2月23日在武寧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兩家人合并成了一家人,他們憧憬著幸福的日子。
一起“嫁”到李家后,母子倆都以為找到了想要的幸福,對生活也倍感珍惜。然而,事情卻起了變化。
陳方良和李玉玲成婚后不久,李玉玲便有了身孕,本來是件好事,但李玉玲孕后不久便小產(chǎn),到醫(yī)院一檢查,竟是宮外孕,醫(yī)生告知,女方今后不能懷孕的可能性極大。這個消息讓這家人愁云密布。
不過,老李請來一位民間“世外高人”指點迷津了一番后,想起了一個他認為是“上策”的法子——消除家里的邪氣。
原來,這位所謂的“高人”指點說,是陳方良家的老宅有邪氣所致,并建議把老宅給拆了。一心想要孩子的兩家人便毫不猶豫地把陳方良家的老房子給拆了。可是,老宅拆除后,李玉玲的肚子依然毫無動靜。這讓大家心里都疙瘩,加上生活中的瑣事,日子過得越來越不稱心了。
2012年10月,女方李玉玲以被告陳方良對家庭不負責任,夫妻感情不和為由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他們離婚。
接到訴狀之后,陳方良母子倆情緒激動。在法庭上向法官不停地訴說這些年的苦和委屈:為了這個家庭,他們母子付出了很多,如果離婚之后,連居住的地方都沒有了。法官多次做雙方的工作,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李玉玲方一次性給予對方經(jīng)濟幫助2萬元。
隨著兒子婚姻的終結,陳方良母親與老李的這段露水婚姻,也告一段落。兩對新老“夫妻”,兩年內一起結婚、一起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