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香港媒體報道稱,16款黃酒中含有氨基甲酸乙酯。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對酒精飲品的檢測發現,一款紹興黃酒樣品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為0.26毫克/公斤,為測試樣本中的最高濃度。此外,“古越龍山正宗紹興五年陳年花雕”、“塔牌八年陳紹興加飯酒”、“古越龍山三年陳釀紹興加飯酒”這三款產品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超過0.2毫克/公斤;其他12款黃酒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從0.08毫克/公斤到0.16毫克/公斤不等。
鑒于黃酒可能致癌的報道,部分超市開始要求下架同批次黃酒產品。那么,飲用上述黃酒是否可以致癌呢?
什么是氨基甲酸乙酯? 非人為添加系發酵食品副產物
上世紀40年代之前,氨基甲酸乙酯曾經被用于治療多發性骨髓瘤及慢性髓性白血病,藥物商品名為烏拉坦。在工業生產領域,目前氨基甲酸乙酯主要用于涂料生產。
而在食品工業領域,氨基甲酸乙酯是以自然存在或自然生成方式存在,并非人為添加的產物。例如氨基甲酸乙酯是煙草的天然成分,是威脅吸煙者健康的危險因素之一;同時該物質也是發酵食品如面包、酸奶、醬油等和酒精飲品中的副產物。
氨基甲酸乙酯是由多種氨甲酰類化合物與乙醇自發反應所生成。氨甲酰類化合物包括尿素、瓜氨酸、氨甲酰磷酸、氨甲酰天冬氨酸等,黃酒中90%的氨基甲酸乙酯是在發酵過程中,由氨基酸分解而產生的尿素和乙醇反應生成。
真的致癌嗎?可能會導致 有基準計量的下限
上世紀40年代,國外學者研究證實氨基甲酸乙酯具有致癌作用。對嚙齒類動物的毒理學實驗證實,氨基甲酸乙酯口服、注射或經皮染毒都有可能導致癌癥,報道涉及肺癌、淋巴肉瘤、肝癌和皮膚癌等。
因此,國際癌癥研究機構在2007年把氨基甲酸乙酯列為2A類致癌物,即人類可疑致癌物,通常解釋為對人類致癌的證據有限,但有足夠的對動物致癌的證據。伴隨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酒精飲品和發酵食品的消費量呈上升趨勢,因此氨基甲酸乙酯是否有害的問題遲早會進入人們的視線。
相關動物實驗證實,氨基甲酸乙酯的致癌傾向存在劑量反應(效應)關系。2005年2月召開的第六十四次世界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對氨基甲酸乙酯進行了毒理學評價,根據動物致癌性研究結果,推算氨基甲酸乙酯引起癌癥的基準計量下限為每天每公斤體重0.3毫克。
酒還能喝嗎?標準很重要 目前還沒有此指標
確認氨基甲酸乙酯致癌劑量反應(效應)關系的重要性,在于需要掌控各種食品中氨基甲酸乙酯的容許存在劑量,來保證人們每天攝入的總量在安全的范圍內。我國尚未頒布針對酒精飲品和發酵食品的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標準。
近年來,我國科技工作者曾經對國內不同類型的77款(批次)干紅葡萄酒和17款干白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進行測定,發現干紅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范圍在7-26.8微克/升、干白葡萄酒中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范圍在6.4-21.58微克/升,并且提出葡萄酒安全標準限量指標建議:氨基甲酸乙酯限量范圍為≤30微克/升。
當然,酒類中的氨基甲酸乙酯含量越低越好。由于我國尚未制定酒精飲品氨基甲酸乙酯限量標準,所以無法簡單評判媒體曝光的黃酒氨基甲酸乙酯含量是否“超標”。
但說到喝黃酒是否致癌的問題,需要說明,任何國家和地區的食品衛生標準,一定要作安全系數的考慮。超標有風險,但是確定的傷害要在超標數十倍甚至上百倍后才能允許出現,否則就不能稱之為合格的食品衛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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