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州委副書記、代理州長廖飛主持召開第十三屆州人民政府第11次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州政府金融辦《關于進一步深入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送審稿)》。
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馮仕文,州人大副主任唐斌,副州長姜學東、劉曉春、潘亮,州政協副主席李正相,州委副巡視員、州財稅金融協調領導小組副組長楊尤光,州政府秘書長鄧錦光以及州政府黨組成員、州政府副秘書長等出席會議。州直有關部門以及州級各銀行金融機構、州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人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貴州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號)和《中共貴州省委、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黔黨發〔2012〕16號)文件精神,制定該《實施意見》。
該《實施意見》的總體要求是根據我州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圍繞我州“十二五”規劃和“三農”工作目標,以服務“三農”為根本方向,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著力推進我州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強力推動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加大產業政策、財政政策支持力度,不斷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到“十二五”期末,基本實現我州農村金融服務全覆蓋,各類金融主體支農實力顯著增強,農村金融服務功能不斷完善,農村金融供求矛盾得到有效緩解,初步建成與我州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多層次、廣覆蓋、防風險、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與會領導和參會部門負責人在認真聽取匯報后,對《實施意見》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意見建議。
廖飛強調,《實施意見》是我州就貫徹落實省改革開放工作會議精神中有關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提出的,要進一步抓好工作落實,進一步完善金融監管體系,要加強對擔保投資公司的指導,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加大對“三農”的融資服務。要完善發放“三農”信貸擔保補償措施,優化農村金融結構,切實推動農業增產、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