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東南州長辦公會決定對全州農村50戶以上連片村寨木質結構房屋實施消防“電改”工程。目前,該工程在州政府、州消防支隊、州住房與建設局、州安監局、凱里供電局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共同協調努力下,規劃、組織、保障等方案已全部制定完畢,正式啟動。該工程惠及村寨3093個,房屋295529棟。
州政府成立以州長為組長、分管副州長為副組長的州農村消防“電改”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州農村消防“電改”工程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州消防支隊,州消防支隊支隊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從住建、規劃、安監、供電等相關部門抽調人員具體辦公,辦公室具體負責建設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同時,各縣市(開發區)成立以縣市長為指揮長村消防“電改”工程建設指揮部,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建設工作組,制定村寨消防“電改”建設實施方案,編制建設規劃,培訓工程建設施工技術人員,蹲寨駐點專抓建設工作,并實行“一個鄉鎮、一名領導、一套人馬、一抓到底”的目標責任制,定人員、定時間、定質量、定進度,確保建設工作高效有序進行。
此次消防“電改”工程實施對象為全州17個縣、市(開發區)3093個未實施農村消防“電改”的50戶以上木質結構連片村寨的295529棟木質結構房屋。實施步驟分兩步走,第一步,2012年實施農村消防木質房屋“電改”149072棟(包括天柱縣、凱里經濟開發區全部和其它各縣市的50%);第二步,2013年實施農村消防木質房屋“電改”146457棟(除天柱縣、凱里經濟開發區外,其它各縣市剩余的50%)。
改造資金補助標準,州審計局審計測算每戶改造經費為1216元,建設經費按州補助300元,各縣、市(開發區)匹配700元、農戶自籌216元的方式解決。州財政按每棟150元下撥啟動經費,待村寨建設項目完成并經驗收合格后再撥付余下的150元。驗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由州財政直接從縣級財政經費中扣還啟動經費。
改造標準分村寨室外供電線路的清理、戶內用電線路改造、軟件建設三個部分。為確保改造效果,州政府成立督促檢查與技術指導機構,要求各縣、市(開發區)要明確建設村寨的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進駐村寨現場辦公;州政府成立農村消防安居扶貧工程“電改”建設專項督查指導組,督查組成員從州住建局、規劃局、安監局、水利局、消防支隊、凱里供電局等部門抽調,每月對各縣市(開發區)村寨建設進度進行一次督查,督查情況報州委、州政府督查室,并下發通報。
州政府要求,“電改”建設工作以縣市(開發區)為主組織實施,州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州住建局、規劃局負責建設規劃的編制;州消防支隊、凱里供電局負責電改的督促指導;州財政局負責省州補助經費的撥付,并對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監督。各縣市(開發區)要按照“保進度、保質量、保安全、保廉潔”的“四保”要求,按期按質完成建設任務。對重視不夠、組織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縣、市(開發區)除收回補助經費外,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采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電改”建設工作的順利完成。(李生勝 張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