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黔東南自治州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民族村鎮(鄉)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就民族村鎮(鄉)消防安全工作作出進一步的規劃,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指出,黔東南歷史比較悠久,建筑具有特點,文化具有特色,生態環境好,具有保護和利用價值的建制村黔東南州共有108個。由于受歷史、經濟、地理和生活習慣等因素的影響,黔東南始終屬于全省及至全國農村火災的重災區。農村消防工作是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有力保障。
《意見》要求,全州民族村鎮(鄉)規劃建設消防規劃要跟進,消防設施配置要合理,各種消防預案要完善健全。各級政府和各有關單位部門,要切實提高消防安全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戰略性地位認識,統籌協調發改、建設、財政、民政、農業、水利、電力、文化、旅游、交通、安監、公安、消防等部門,充分整合和高效利用政策、項目、資金和技術資源,突出重點,多管齊下,以抓好 “四個結合”(即農村防火工作與城鎮、農村規劃建設相結合;與安居工程、解困工程、人飲工程、生態農業沼氣工程、扶貧工程相結合;與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與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相結合)為突破點,切實加大“三農”建設中消防工作的投入,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和社會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結合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實施農村“六改”(即寨改、房改、路改、電改、灶改、水改)工程,加大經費投入,加快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意見》強調,必須強化責任,擬定出臺《農村消防基礎設施管理規定》,建立監督保障機制,將消防工作和逐步解決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黨代會、人代會、政府工作報告內容和政府年度要督辦完成的實事,并建立農村消防工作人大監督、政協議案制度。(張正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