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工作方針,促使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職責落實,最大限度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黔東南州創新工作機制,全面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模式,社會成效顯著,道路交通事故四項指數全面下降,交通安全形勢明顯好轉。
一、領導重視,精心籌謀,強勢推動。為深入貫徹落實《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15號)、《貴州省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實施辦法》(省政府令第116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黔府發[2009]3號)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以及落實中央政法委“三項重點工作”社會管理創新要求,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創新工作機制,率先提出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納入社會化工程進行實施和管理的工作思路,并草擬了《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目標管理考核辦法》及配套的《考核標準》(初稿),及時呈報州人民政府。該項工作自今年初啟動以來,得到州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州委、州政府領導先后多次組織召開全州道路交通安全聯席工作會議,對制定和實施我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社會化考核評價體系進行了專題安排部署,明確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考核評價體系的草擬、修改等工作。經過多次調研,與相關部門研討,并經征求州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修改意見后,完成了《考核辦法》及《考核標準》的修訂,即從道路交通事故控制指標,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管理體系,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銷售源頭初始化管理和重點單位的管理,政府部門管理職責落實、互相協調、聯動機制,農村道路交通安全防范體系和管理機制,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創新,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道路交通應急處置共十個方面建立和完善各項事故預防工作措施,對公安、安監、交通等20個相關職能部門職責作了明確規定。并于2012年8月2日以黔東南府辦發[2012]194號文件出臺了《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東南州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暫行)的通知》。文件要求全州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認真貫徹執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各項措施、職責的落實,推動了我州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全面實施。
二、強化考核,措施落實,狠抓實效。《考核辦法》將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納入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目標績效考核內容,納入各級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內容,實現了與綜治、安全生產以及州直目標考核的同步實施、同步落實、同步檢查、同步考核,以強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推動了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進程。為確保該項工作切切實實得以推動實施,自《考核辦法》下發后,相關部門加強督導檢查。為檢查各級人民政府抓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落實程度,今年11月初交警支隊再次專題報請州人民政府開展考核驗收工作,抓措施落實看成效。州人民政府專門抽調州安監、交通、公安、教育、運管、農委、公路、監察、住建、交警等部門組成考核工作組于11月12日起對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目標管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于11月25日完成考核評價工作。
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成效顯著。《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目標管理考核辦法》(暫行)的成功實施,并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指導我州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規范性文件,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徹底擺脫了長期以來單兵作戰的被動局面,充分發揮各級人民政府、各職能部門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積極和重要作用,初步形成“政府統一領導、各部門協調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格局,使我州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步入正軌、走向科學化管理道路,并率先成為全省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功納入社會化管理的地區。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的成功實施,成效明顯,實現了全州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特大事故的平穩下降,截止2012年11月20日,全州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201起,死亡97人,受傷218人,直接經濟損失96.3萬元,同比-27.17%、-6.73%、-38.76%、-17.49%;其中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1起,同比下降50%,未發生一次性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時,進一步提升了我州道路交通管理服務水平,對我州扎實貫徹落實好國發30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州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