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謝霆鋒向張柏芝求婚

2011年兩人出席金像獎典禮,當時兩人已離婚
新浪誤樂網訊 據香港媒體報道,張柏芝與謝霆鋒去年宣布離婚,按照香港法律規定,夫妻申請離婚必須分居滿一年。據悉,日前兩人已分居期滿,五月二十日已正式收到離婚書,意味柏芝與霆鋒的六年婚姻正式劃上句號。張柏芝的經紀人周小姐亦證實“鋒芝”已正式離婚!而霆鋒對離婚一事,不作回應。
鋒芝婚姻回顧:
2006年9月29日,謝霆鋒在香港國際機場向傳媒表示已與張柏芝在菲律賓秘密結婚,雙方父母均不知情。
2007年8月2日晚上9時許,張柏芝開刀分娩;9時23分誕下6磅8安士男嬰,身為丈夫的霆鋒在產房見證“小霆鋒”誕生,并親自替愛兒剪臍帶,并名為Lucas,中文名則為謝振軒。
2010年5月12日21時許,張柏芝剖腹產子,誕下7磅7安士男嬰,英文名為Quintus,是拉丁文,有五月的意思,暗示Quintus在五月出生,中文名則為謝振南;Lucas亦升級做哥哥。
2011年5月,查小欣爆料兩人已經感情破裂。
2011年8月中旬,張柏芝與謝霆鋒正式宣布簽字離婚,兩人共同撫養兩個兒子。2012年5月20日,兩人已分居期滿,已正式收到離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