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醫療衛生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操守,更好服務百姓健康,天柱衛生系統近日出臺了“十六條禁令”。
欠費停藥停醫,一直是醫患關系爭論的焦點,從市場法則來說,醫院這樣做無可厚非,可從道義上來說,救死扶傷是醫院的天職。在近日天柱縣衛生局推出的“十六條禁令”中就明確規定,嚴禁因病人欠費隨意停藥停針,嚴禁推諉和拒絕收治急危、重癥及孤寡、老弱、殘疾患者,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繼承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十六條“禁令”包括:嚴禁瞞報、漏報、遲報、謊報突發事件、重大醫療事故和疫情;嚴禁泄露病人隱私,出具虛假醫學證明文件,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非法終止妊娠,選擇使用未經批準,不合格的藥品、器械;不得開具大處方、濫檢查、收受回扣、紅包和擅自提高藥價;嚴禁對病人生、冷、硬、頂、拖和在診療活動中閑聊、打電話等與診療無關的行為,經查實一律待崗處理;嚴禁科室和個人私自賣藥、收費;一經發現查實,沒收賣藥所得并給予5倍罰款,情節嚴重的,按黨紀政紀規定處理;醫務人員不得接受服務對象的宴請、收受紅包、禮品(金)等。
“禁令”還規定,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時,除醫生、護士外必須安排一位院長或副院長帶班值守等。
該縣“十六”條禁令出臺后,縣衛生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對全縣各醫療衛生單位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檢查、巡查,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單位和部門,將按規定從嚴查處。( 唐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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