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聯合國網站12日報道,印度最高法院11日維持同性戀有罪裁定,推翻了2009年高等法院一項同性戀除罪裁決。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皮萊12日發表聲明對此表示關注。
皮萊在一份書面聲明中指出,印度高等法院11日做出的裁決標志著該國在人權領域的一個嚴重倒退。她表示,將私人性質的同性間自愿性行為犯罪化,是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隱私權和不歧視規定的侵犯,而印度是該公約的締約國之一。
印度最高法院11日做出裁決,判定19世紀英國殖民時代制定的一項法律有效,這項法律將同性性行為視為犯罪。
最高法院的這一決定推翻了德里高等法院于2009年認定該法律違憲的裁決,并指出有關決定應由印度議會做出,司法系統無權過問。
皮萊指出,具有捍衛并促進保護人權歷史的印度最高法院,做出這一與其悠久而光榮傳統背道而馳的裁決令人遺憾。
皮萊表示,她希望印度最高法院能夠啟動審查程序,以成立由更多法官組成的專門小組重新審理該案。
皮萊還鼓勵印度議會采取決定性措施,將同性戀行為合法化。她強調,有必要采取措施確保男女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者的權利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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