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朝日新聞》12月12日報道,日本法務省12日公布,同日早晨對2名犯人執行了死刑。這距日本上次執行死刑約有3個月,是自去年12月安倍政權上臺、谷垣禎一就任法務大臣以來日本第4次執行死刑。
谷垣法務大臣在12日上午的記者會見中說:“2人所涉案件均屬出于自私心理剝奪被害人生命的殘忍事件。我們在徹底查證的基礎上做出了慎重的判斷。”
在東京被執行死刑的藤島光雄(55歲)于1986年3月在山梨縣將其前妻的伯母沉入浴缸殺死,5日后在新瀉縣的賓館將一名茨城縣的男子沉入浴缸殺死。
在大阪被執行死刑的加賀山領治(63歲)于2000年7月在大阪市中央區的街頭對一名中國女留學生實施搶劫并殺害,2008年2月在大阪市北區將一名男子刺死。
在日本,死刑從判刑到執行的平均時間為約5.7年。但此次被執行死刑的罪犯加賀山領治自判刑到執行僅間隔約1.4年,屬罕見速度。而藤島光雄從判刑到執行則經過了18.5年。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