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人權高專辦29日發表聲明,對印尼不理會聯合國和其它國際社會方面一再發出的呼吁,最終將數名被判死刑的毒品販予以處決表示極度遺憾。
人權高專辦在所發表的聲明中表示,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人權高專扎伊德和聯合國其它一些主要實體在此之前一再發出呼吁,敦促印尼當局不要實施既定的死刑,但令人感到極為遺憾和悲哀的是:這些人仍然被剝奪了生命。
聲明指出,根據國際法,如果一定要施加死刑,則一定要確保所犯罪責屬于牽涉到故意殺人的最嚴重罪行。但同毒品有關的犯罪不應被視為這類“最嚴重”罪行。
聲明表示,當印尼國民在其它國家面臨死刑處決時,印尼當局曾請求對其寬恕,因此當它斷然拒絕在自己的領土上對犯罪較輕的人進行寬恕時,便令人難以理解。
在暫停執行死刑四年后,印尼于2013年開始恢復執行死刑。人權高專辦在聲明中再次呼吁印尼重新恢復暫停執行死刑的做法。
印度尼西亞政府不顧國際社會的廣泛呼吁,在29日凌晨對八名毒品犯實施了死刑處決,其中有七位外籍人士,這是印尼今年第二次實施死刑。今年1月,五名外籍毒品犯與一名印尼籍殺人犯被執行槍決。此次被執行死刑的人當中有兩名澳大利亞人。死刑執行后,澳大利亞政府召回了駐印尼大使,以示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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