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16年8月31日凌晨02:04分,一輛車牌為贛C84643黑色五型貨車從天柱收費站出站時車速行駛緩慢,并在計重設備上故作停留,形跡可疑,發現這一現象后,天柱站工作人員立即著手調查,發現該車在過磅時存在利用液壓千斤頂減輕重量手段逃繳通行費。
經查,該車使用液壓千斤頂過磅時過磅重量為51.7噸 ,未使用液壓液壓千斤頂時過磅重量為73.4噸 ,隨即,工作人員立刻上報路網中心數據組,經過數據組核算后,查證,該車是從馬場站開往天柱收費站,其應繳通行費為3750元,駕駛員利用液壓千斤頂后繳納的通行費為1950元,還需補繳1800元通行費。隨后,收費站工作人員以相關規定為基礎與駕駛員溝通交流,貨車司機對逃費行為供認不諱,向工作人員承認錯誤并表示將積極配合調查。
據了解,該駕駛員利用液壓千斤頂逃繳通行費的行為已經違反了《貴州高速公路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收費站工作人員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后讓駕駛員補交了通行費并將此事移交路政部門處理。
在此,我們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行駛高速公路請遵守《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條例》按照實際重量及里程正常繳費通行,切勿存在僥幸心理。(易嘉奇 楊西林/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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